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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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盐城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相关内容,已被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全部涵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市政府决定废止《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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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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