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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陕西省县级人民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2-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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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决定: 

  废止2001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县级人民政府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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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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