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运河扬州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2部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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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2部规章: 

  一、《大运河扬州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16年12月14日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公布) 

  二、《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11月1日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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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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