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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昌都市文明促进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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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基本内容已被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吸纳,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为统一,昌都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2021 年 10 月 1 日施行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昌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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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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