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规章管理,坚持“立、改、废”并重,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市,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山南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山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自2024年5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