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有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组织清理,决定废止下列市政府规章:
一、《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2018年1月26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汕头市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20年11月1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