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件规章:
1.《贵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2.《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游泳垂钓管理规定》
3.《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规定》
4.《贵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以上4件政府规章自2024年10月24日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