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30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