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19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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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2010年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二次修订)。

  二、《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9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第三次修订)。

  三、《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公布,根据2015年7月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三次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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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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