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5-02-16 10:56
分享到 打印

  为了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好衔接,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2022年7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发布)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本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