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自2020年5月司法部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围绕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司法部办公厅下发品牌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后,法律服务局周密安排部署,全力组织推进,建立月报及信息交流制度,先后两次召开视频推进会,派员赴上海、湖南等地开展调研督导工作;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转发或结合实际制定了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各地聚焦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主题,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细化活动任务、确定任务期限,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打造“法援惠民生”亮点品牌。江苏省司法厅把品牌活动纳入全省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组织召开全省深化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广东省司法厅明确将各地市司法局开展品牌活动情况纳入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项目考核细则。青海省司法厅联合省扶贫开发局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实施异地城际协作、智能服务进牧区,有效缓解律师资源短缺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构建县、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全省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扩大范围、提升质量、优化服务、创新管理、加强品牌建设等五项工程。山西省司法厅联合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品牌建设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可及性。天津市司法局联合有关单位出台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拓展品牌活动的内容和深度。
二是助力防疫复工。各地通过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开展专项活动、创新服务举措,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湖北省以武汉市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助力最美逆行者”法律援助项目,对深入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警察、军人、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已为93名“最美逆行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上海市将“因突发事件受到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江西省对1301名援鄂医疗队和监狱援鄂工作队队员及因防控疫情获得县级以上表彰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北京市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河北省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纠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福建省重点保障农民工和中小微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办理涉疫法律援助案件7687件。重庆市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司法行政协作框架,推动川渝地区法律援助事项、经济困难标准互认机制和工作协助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走访复工困难企业活动,对于涉疫企业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三是助推脱贫攻坚。各地紧扣困难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参与帮贫扶困、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法援力量。贵州省招募法治扶贫律师志愿者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共同组成“法治扶贫律师工作队”,派遣到全省30余个贫困县开展法治扶贫,共协助服务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33件,接待来访群众9200余人次。吉林省在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7个省级扶贫片区县建立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为扶贫对象实行“一免五优先”法律援助服务,为1489个贫困村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辽宁省将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实现与扶贫部门之间的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县(区)、乡(镇)、村(屯)贫困户的覆盖率达96%以上。陕西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因疫情导致无法就业生活困难的群体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开辟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绿色通道”。甘肃省对精准扶贫及经济困难户申请法律援助全部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1+1”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优先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通过驻点帮扶、法律咨询、现场普法等形式助力脱贫攻坚。湖南省开展“法援进乡村”专项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根据高铭暄教授捐赠意愿,设立“高铭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奖”项目,每年通过社会评选方式挑选表彰一批法律援助优秀案例,以典型促质量,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各地通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受援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川省建立25个省外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川籍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194件,解答法律咨询4922人次。浙江省推行设区市全域内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一体化办理,积极引进人工智能自助机、视频电话移动终端,通过“掌上”“网上”等服务,实现群众“零跑腿”。云南省在法律援助中心、边境乡镇、贫困村居逐步开放“云岭法务通”,方便群众获取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在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订单式办理、“全台通办”。西藏建立区、市(地)两级法律援助中心驻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河南省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组织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上海市松江区探索推出法律援助“云”受理,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打通受理通道,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核实申请人身份、了解诉讼意愿与诉求,全程录音录像,实现法律援助“云受理”。江苏省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市快递送餐员行业工会联合会,在全省率先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引导有需求的“快递小哥”及时申请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律师提前介入,为快递送餐员保驾护航。山东省东营市开发上线“掌援宝”法律援助一体化平台,实现足不出户、援助到家。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实行“公告+群发邀约+摇珠”模式,以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指派法律援助办案人员,保证指派公平、援助及时。
五是壮大宣传声势。为加强品牌活动宣传,法律服务局协调法治日报社开设“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专栏,共组织刊发了《应援优援筑牢民生“连心桥”》等 110余篇稿件,被法制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采用转发,精心制作15篇专稿配以图片在中国普法微博发布,进一步扩大了品牌活动影响力。各地广泛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宣传品牌活动进展成效,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美誉度。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安徽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15期《法援扶贫故事》专题宣传片和抖音短视频,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安徽司法抖音平台推出。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创作的歌曲《法律援助在您身旁》,以沙画的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受到广泛好评。北京市司法局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漫说”栏目,以“漫画+动漫”形式普及法律援助工作知识。吉林省司法厅于2020年10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共开展宣传活动14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专门制作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宣传微动漫3部、12.5万份法律援助宣传彩页。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网络直播顾问团,组织20名律师义务参与以护幼、拥军、敬老、助残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抖音、YY直播27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海南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文艺演出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学习、了解和运用法律援助。
“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以来,持续为困难群众送上政府关爱与法治温暖,引发社会热烈反响。山西省侯马市某村村民王某拿到了19.3万元赔偿款后说:“遇到劳动争议时,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帮我奔波维权,让我这个生在农村、不懂法、不知如何维权的农民工有了保障。”长期遭受父亲家暴的小李因获得法律援助而摆脱了阴影,小李的妈妈感激地说:“这一切变化得益于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的帮助,真的太感谢他们了。”“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王跃认为,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开展,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万薇表示,法律援助的确是一个好制度,让处于困境中的老百姓倍感温暖。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认为,品牌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现实需要、因地制宜,为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重要法治力量,确保了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和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