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新疆各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6-0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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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王 娜

  “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5月2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庙尔沟景区的一座毡房里,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柏霖讲解民法典知识很接地气,受到牧民们的欢迎。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已在新疆深入人心。

  近期,乌鲁木齐县司法局专门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措施,成立民法典宣讲小分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农牧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案例讲解、现场解惑等方式,把民法典宣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民法典专业性很强,懂法是前提。各地各部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新疆各级法院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邀请审判业务专家、法学专家、高校教授开展面授和远程视频授课,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

  新疆各地各部门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举办讲座、观看网络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民法典释法要义和丰富内涵,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新疆各地各部门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更好地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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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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