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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出台《“迎建党百年 促和谐 稳定 全省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2-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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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喜迎建党100周年,近日,吉林省司法厅出台《“迎建党百年 促和谐稳定 全省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在宣传动员、全面实施和深入总结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以全省村、居(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组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宪法、人民调解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调整充实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结构健全、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控,化解源头性、基础性矛盾纠纷工作。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实现排查全覆盖;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要积极应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聚合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信息,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科学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和反馈工作,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开展,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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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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