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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近日,陕西省第二批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命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在西安举行。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任命仪式并讲话。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及95名新任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活动。
会上宣读了任命决定,与会领导向新任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省级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进行集体宣誓,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自2016年以来,陕西省人民监督员累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000余件,有效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职能。新时期,要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情形、监督意见处理、履职保障等5个方面准确理解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精神,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指导工作力度,不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化。要进一步加强制度体制建设,切实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依法有效履职。要着眼大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能力素质和监督质量。人民监督员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注重强化自身修养,全面提升履职能力,重操守重品行,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做到让群众信服、让人民满意。
任命仪式后,陕西省司法厅组织了省级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和陕西省检察院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分别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业务知识等授课。5名监督员代表结合监督经验及工作实际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