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所工作》 | “十四五”答卷·基层基础建设成绩单

来源:《司法所工作》杂志2025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5-11-1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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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十四五”时期,全国3.9万个司法所扎根基层,在基层基础建设中交出了亮眼成绩单:协助地方政府审核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70余万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年均调解矛盾纠纷800余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950万人次,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全国各地司法所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切实发挥,成效显著。《司法所工作》杂志策划推出“‘十四五’答卷·基层基础建设成绩单”主题宣传,集中展现河南、山东、江西等地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质效的成果与经验,献礼“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河南:以司法所高质量建设助力基层高效能治理

河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推进会议


工作人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司法所实践锻炼律师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十四五”以来,河南省司法厅鲜明提出“大司法行政”理念,着力做强做优司法所,让司法所成为基层高效能治理的“助推器”和“稳压器”。全省2452个司法所全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其中“枫桥式司法所”220个。工作人员所均达6人以上。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司法蓝”成为一道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亮丽风景线。

  做优基础平台,筑牢基层依法治理根基

  乘势而为,高位推动司法所建设。积极推动将“创建一批枫桥式司法所”写入省委一号文件,上升为省委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派出机构,优化管理体制。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写入省委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工作清单。

  找准抓手,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先后开展“加强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两个三年行动,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和“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每年召开司法所工作会议,将司法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

  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服务基层治理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规范化司法所评定办法》《“枫桥式司法所”评定细则》《司法所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优化职能定位,着力把司法所建设成为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

  建强基层力量,锻造高素质基层法治队伍

  突破难点,增加司法所人员编制。通过全省单独招录和指导各地招录的方式,为司法所补充1400余名公务员。推动县(市、区)司法局60%人员力量下沉到司法所。抓住乡镇机构改革和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契机,为司法所增加事业编制311个,调剂补充工作人员200余人。扎实推进司法协理员工作,指导首批11个地市的49个试点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划转事业编制人员、转任等方式,共配备司法协理员1498名。推进全省第二批试点工作,实现全省地市试点全覆盖。

  多措并举,整合多元法治力量。2023年以来,共选派1345名律师到933个司法所实践锻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推动在《河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中,明确村级组织悬挂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牌,将司法所阵地延伸到村(社区)。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6.1万名、村(居)法律顾问1.44万名、“法律明白人”26.9万名。

  示范引领,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坚持“强化基层基础,锻造过硬队伍”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培训,指导县区建立示范观摩点,为司法所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培训2100余场,参训司法所工作人员5.1万人次,年均培训人民调解员21万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提升基本能力,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全省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452个,依托村级组织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5.17万个。常态化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排查风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十四五”以来,全省司法所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8.8万件,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5.8万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有效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质效。围绕基层法治建设新职能,推行“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推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切实履行好司法所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等工作职能。“十四五”以来,全省司法所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万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万余件,指导制定修改村规民约3.7万件。

  加强基层服务供给,及时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全省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452个,一体化建设5.17万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司法所设立的“一所六站点”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十四五”以来,全省司法所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4.1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4.2万余件,年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万余场次、惠及群众1800万余人次,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持续提升。

山东:“鲁”力同心  谱写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山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


通过“两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调解矛盾纠纷


组织司法所长业务技能集中测试

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司法厅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建好建强司法所”目标要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以实施司法所综合改革为动力,持续推动重心下沉、资源下移、力量下倾,不断加强司法所政治、业务、组织队伍、保障能力等方面建设,推动司法所在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全省共有司法所1841个,司法所工作人员9409人,所均5.1人。

  坚持高点站位,系统谋划推进司法所工作

  注重统筹设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所职能定位,高起点推动司法所建设。连续5年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省司法厅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在巩固“规范提升年”“品牌引领年”基础上,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年”“提质增效年”“巩固深化年”三年行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明确司法所建设目标定位和总体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细化建设标准,对照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基础指标、高阶指标,细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围绕建强阵地,不断加大司法所保障力度

  健全完善司法所经费保障体系,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同时将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法治”总体布局。目前,全省司法所全部落实《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有条件的司法所设置自助服务设备和法律服务移动终端,司法所整体形象全面提升。

  强化赋能履职,着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深度参与依法行政。指导各地司法所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协助县级司法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等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司法所开展宪法、民法典“十进”等法律宣传活动。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指导司法所服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制定等工作。深化纠纷排查化解。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高效化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妥推进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安置和教育帮扶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一所六站点”实体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部署开展司法所“助千企联万村”法律服务活动,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着眼夯基固本,持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为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司法所队伍,在全省全面推开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创设司法协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将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纳入各地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明确人员条件、岗位待遇等内容,为各地配备司法协理员提供政策支持。持续开展全省司法所队伍岗位练兵,通过开展岗位技能学习培训、练兵比武,努力建成一支专业型、内涵型高素质司法所队伍。编印《司法所工作实务手册》《山东省司法所工作应知应会试题(2025版)》,组织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统一考试,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连续多年开设全省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围绕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五种能力”,加强司法所长理论和业务培训。

  聚焦提质增效,全面实施司法所综合改革

  着眼破解制约司法所建设“瓶颈”,2024年组织部分地市开展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了“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司法所与社区矫正机构“所队联建”、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等做法。全面推进司法协理员配备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使用司法协理员,落实保障措施,提升人员队伍能力作风。推动司法所与社区矫正机构联建,促进业务深度衔接,实行重大任务一体联动。开展司法所与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联动,实施重大纠纷多元联调、法律事务多方联办。深化“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工作机制,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司法所进行联系帮包,推动机关、基层人员交流互促,逐步构建以县级司法局为牵引、司法所为枢纽、各业务条线协调联动的实战格局。

江西:强基固本筑堡垒 法治春风暖赣鄱

江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调解专家进村开展专题讲座


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妥善化解省际边界纠纷

  “十四五”期间,江西省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立足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共有司法所1589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共有工作人员8071人,所均5.08人,基层法治建设根基得到全面夯实。

  高位统筹,构建司法所制度保障体系

  将司法所建设作为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抓手,深入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期间,高位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强“一乡一所”建设,推动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所全覆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明确发展方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推动各项基层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挥统筹协调引领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配套出台《江西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创新分类推进司法所建设,确保符合各地实际、有效发挥作用。

  精准施策,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质效

  制定《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着力推进司法所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力建设、数字化建设、组织队伍建设“八大建设”,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基础保障全面升级。“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实现全面覆盖,数字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二是队伍力量持续壮大。采取公务员招录、机关干部下沉、“校所合作”等多种形式补充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十四五”期间,连续组织三批共82名高校教师、204名专家教授、5.2万余名在校大学生赴司法所开展帮扶和实习实践,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和戒毒干警下沉司法所帮助工作。全面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的意见》,推动县(市、区)基本完成司法协理员定额,全省转任、招录司法协理员3479人,工作人员总数达8071人。三是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编印《江西省司法所工作手册》,指导推动司法所全面准确规范履行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出台《江西省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全省司法所全面履行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能,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省级每两个月举办“金牌调解大讲堂·法治课堂”,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多样化。聚焦司法所硬件建设、职能作用发挥,立足典型性和代表性,评选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所,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规范履职、发挥作用,带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规范履职,彰显司法所基层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和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一是法治宣传走深走实。以“八五”普法为抓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末梢,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5.8万余场次,受教育面达3627万余人。二是依法行政深度参与。健全完善依托司法所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协助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积极参与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4.1万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8万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5万余件。三是矛盾化解提质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江西特色调解品牌建设,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试点工作。“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109万余件,直接参与调处纠纷74.4万余件。四是法律服务优质惠民。深化“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用“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取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目前,全省司法所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司法所设立21个地方立法联系点及168个行政复议代办点,为基层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46万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初审5.4万余件。

浙江:新时代“浙”里司法所建设展新貌

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群众在湖州市德清县司法局雷甸司法所内体验智慧司法所法律服务机器人


诸暨市司法局暨阳司法所组织江新社区“江大姐”调解工作室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鹤溪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进畲寨”


金华市举办全市司法所长业务能力提升“比拼赛”


“基层法治一网通”数字化平台使用界面

  浙江全省现有司法所1377家,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所”全覆盖。全省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6358人,所均4.6人。浙江省司法厅把司法所这一司法行政“小窗口”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中,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引领,以司法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所建设整体提档升级。

  打造标杆品牌,持续筑牢司法所基层治理阵地

  围绕司法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工作品牌。截至目前,已创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36家,覆盖全省88个县(市、区),覆盖率达97.8%。一是致力维护安全稳定。“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在基层摸排矛盾纠纷线索119.2万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90.6万件;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二是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初审3.7万件、解答法律咨询131.7万人次。三是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7.34万条、参与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超30万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2.8万件,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聚力综合改革,持续推动司法所职能优势发挥

  围绕司法所职能精炼梳理,致力将司法所打造成基层综合性法治机构。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推动省两办出台文件,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提出刚性要求,如“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优化职能定位,强化在平安法治平台中的功能作用,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等。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文件,从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司法所工作机制等八个方面对司法所综合改革提出要求,努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三是分类推进实施。司法所综合改革明确26个试点县(市、区),以点带面,试点先行,放手各地结合实际在目标框架内寻求突破点,如衢州市按照六个岗位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定岗定责;丽水市探索“大镇带小乡”工作模式;台州市探索青年律师挂职担任司法所长助理等。

  强化重点突破,持续推进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

  将推动司法协理员工作作为增强司法所人员力量的突破口。一是强化协同推进。召开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推进会,按照“试点突破、稳步推进、逐步扩大、覆盖全省”部署推进,纳入当年全省政法工作改革要点。指导各地主动作为,对接联动相关部门,已有1个设区市、34个县(市、区)联合发文形成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二是源头增补力量。通过“增加编外辅助人员员额+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三是创新管理经验。指导各地规范人员招录、日常管理、考核培训、业绩考评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司法协理员待遇保障,提升履职能力。如湖州市建立“法治网格+司法协理”联动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以训促学、以学促干”。

  提升保障能力,持续筑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努力形成“软硬兼备”“动态调整”的司法所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力所能及购买更新必要交通工具、执法执勤设备等。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司法所“培优育新”项目,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项目评选、实施和终审,各地同步配套资金总数达2600万元,经过两年建设全部符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标准。三是落实人员待遇保障。严格管理、关心爱护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政法专项津补贴、乡镇(街道)干部津贴等有关政策。如金华市聘用调解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加强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司法所集成服务水平

  建设“司法行政基层业务平台迭代升级项目”(基层法治一网通),实现“一站式”对司法所业务应用模块统一操作管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一是建设“智慧司法所”项目。全省明确10家“智慧司法所”建设单位,分头建设整体架构、数据驾驶舱等,包含“纠纷化解”“监管帮扶”“法治政府”“法律服务”四个核心模块共289项业务指标。二是迭代“浙里调解”应用模块。研发“调解组织名册管理”“调解服务金银铜榜”应用场景,实现调解资源实时动态成像化管理,客观评价调解组织接受案件派单和抢单能力。三是开发“浙里安帮”应用模块。创新四色“安帮码”,集成“政策推送”“安帮服务”“心理服务”等系统功能,协同各职能部门建立在线应答和解决机制,促进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救助工作精准落地。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 贺堃 见习编辑 常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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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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