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陈哲 温广英
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有一道亮丽的特色景观——禾雀花。每逢春日,成串的禾雀花依藤而生、簇拥绽放,形似千万只小鸟欢聚枝头,象征着团结、和谐与蓬勃生机。如今,这一自然意象已升华为一套独具联和特色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禾雀花六步调解法”。它植根于联和街道辖区实际,与名声在外的“马万峰调解工作室”一起,共同绘就了一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画卷。
2025年10月,联和街道某产业园区内,因发展规划调整,房东需提前收回出租物业。然而,租客在该物业内建有精密实验室,设备搬迁难度大、重置成本高,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严重分歧,矛盾不断升级。联和司法所接报后迅速介入,运用“禾雀花六步调解法”,在情、理、法之间架起桥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理补偿协议,实现事了人和。这是联和司法所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岭南生态人文深度融合,赋能基层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一年来,联和司法所运用特色调解法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58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
文化赋能,创新调解方法论
联和司法所深入挖掘联和街道禾雀花“成串簇拥、和谐共生”的文化内涵,创造性提出“禾雀花六步调解法”——以禾雀花的生长周期为隐喻,将调解过程形象化为六个有机衔接的阶段,使调解流程充满了人文温度。
以上述租赁合同纠纷案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禾雀花六步调解法”在实际中如何发挥作用。
第一步:寻藤稳扎根——深入园区,建立信任。纠纷发生后,司法所调解员并未仓促上阵,而是依托平日深耕的园区网格,迅速联系园区管理方和双方都熟悉的业务联系人了解详情。由于调解员长期在园区“走动”,是企业与业主信赖的“中间人”,这份信任为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稳定双方情绪奠定了基础。
第二步:清理解缠绕——梳理脉络,厘清症结。调解员分别与房东、租客进行“背靠背”沟通,像园丁梳理藤蔓一样,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理解房东因整体规划调整需提前收回物业的客观原因和时间压力;另一方面,详细了解租客实验室的特殊性、设备搬迁的实际困难、预估的重置成本以及生产经营中断可能造成的损失。最终,厘清争议核心在于搬迁补偿标准的合理认定,找到了调解突破口。
第三步:浇灌润心田——共情引导,平息情绪。调解员首先对租客因搬迁可能面临的巨大不便和潜在损失表示理解,肯定其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和价值;同时,引导房东体谅租客的实际困难,认识到提前解约给对方带来的重大影响。通过情感疏导,双方对立的激烈情绪逐渐平复,从“坚持己见”转向“共同协商”的理性轨道。
第四步:光照显公正——阳光普照,秉持公道。在协商具体补偿方案时,调解员坚持中立公正,一方面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实验室搬迁、重置费用进行客观评估。调解员将法律规定、评估结果以及类似案例的补偿惯例向双方透明展示,并结合实际情况,引导房东在法定补偿基础上考虑适当的企业安置帮扶。这一“阳光下的计算”让双方都感受到了公平合理,为达成共识提供了客观基础。
第五步:共展雀鸟翼——汇聚共识,寻求共赢。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对于租客,获得合理补偿以顺利完成搬迁、最大限度减少运营中断影响是核心;对于房东,在合理成本内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园区整体规划顺利推进同样重要。基于此,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法定违约补偿+评估搬迁费用+过渡期支持”的“一揽子”方案,既覆盖了租客的核心损失,也满足了房东高效推进工作的需求,找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第六步:花开满庭芳——达成和解,共享和谐。调解协议签署后,调解员持续关注协议履行,督促补偿款按时支付,并协调园区在过渡期内为租客寻找临时仓储或新场地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双方关系的缓和。最终,租客得以平稳有序搬迁,房东也顺利推进后续事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成效显著,筑牢和谐稳定基石
“禾雀花六步调解法”的深入实践,使联和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从“化讼止争”到“创稳促和”的提质增效。
调解效能持续优化。司法所案件调解成功率显著提高,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禾雀花六步调解法”尤其擅长化解涉及多方利益、情感对立的复杂纠纷。2025年以来,联和司法所成功调处了群体性劳资纠纷、疑难合同纠纷等多起疑难复杂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扩散。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规范化、人性化、富有文化温度的调解过程,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显著提高。“有纠纷找司法所”已成为许多社区居民和企业的首选,基层法治堡垒的公信力日益彰显。
品牌示范效应显现。以“禾雀花六步调解法”为核心支撑的“马万峰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品牌效应,通过“传帮带”培养了一支专业高效的调解工作队伍,使“禾雀花”和谐共生的理念在更广范围生根发芽,化身为蕴含法治精神与文化智慧的“和谐之花”,用心用情以法治化纠纷、解心结,持续优化基层治理质效。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 贺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