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业务流程上实行分段执行,戒毒人员在公安机关执行3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由于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办理戒毒业务的信息平台各自独立,数据未共享,平台未对接,一直以来双方业务往来只能靠传统的纸质材料方式进行,造成戒毒人员信息各方重复录入。为此,贵州省戒毒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与贵州省公安厅协调,打通了双方业务平台,全面实现了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跨部门业务网上协同,数据共享。
一、以需求为导向,过好业务关
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戒毒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需求调研会,认真梳理双方往来业务关系,进一步优化强制隔离戒毒业务流程,形成了《贵州省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协同数据交换及系统开发技术规范》,为软件开发对接做好充分准备。
二、以共享为目标,过好技术关
贵州省戒毒管理局与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业务需求,分析双方业务系统数据标准,对标准有差异的进行统一和规范,确保双方数据传输顺畅,实时准确。通过电子政务网,安全进行数据交换,各自对网络建立边界保护,确保数据对接平衡运行,安全可靠。内部业务各自独立审批,在往来业务中推送审批结果,审批结果互认,电子签单互认。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在收治环节由公安机关向司法行政戒毒平台推送,不再重复录入,确保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以便捷为标准,过好应用关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避免造成建用脱节,做好推广应用至关重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跨部门业务网上协同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推广应用难度大。双方坚持把“便捷好用”为目标,使系统在应用上易上手,专门建立协同工作菜单,将协同业务独立归类,在醒目处显示待办事务通知。共同出台了《贵州省强制隔离戒毒网上协同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
目前,贵州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业务上全面实现网上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升了办事效率。贵州是继湖南之后,在全国范围内第二个实现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与公安机关网上业务协同的省份。此举也是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基层民警做实事的重要举措之一,得到广大基层民警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