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地融合”试点工作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8-20 21:25
分享到 打印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贵州省戒毒局始终聚焦和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拓展工作职能,以“三个融入”为抓手,精准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一、融入专业民警资源,搭建实体化站点,合力推动帮扶工作从所内延伸到所外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地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协调地方禁毒部门在贵阳云岩区、毕节金沙县、七星关区等6个区(县)设立试点工作站 ,选派18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丰富戒治经验的戒毒所民警组成6个工作组到各试点地区实地开展“专地融合”工作。

  二是着力打造专业队伍,对禁毒专干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培训。针对地方公益性禁毒专干禁毒戒毒知识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各试点派遣小组在贵州省戒毒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以“专地融合”政策文件和禁毒戒毒专业化知识为重点,制定专题培训内容,组织社区禁毒专干开展培训10余期,有力提升了业务指导能力。

  三是着力细化档案管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摸排。各试点派遣小组通过谈心谈话、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多渠道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思想动态摸排,结合实际情况因势利导,精准施策,耐心细致做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教、帮、调、融等工作。

  四是着力防范化解复吸风险,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干预工作。各试点派遣小组不定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个体心理咨询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复吸风险因素。

  五是着力开展困难帮扶,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信心重建工作。各试点派遣小组把“专地融合”工作与“大走访”活动相结合,坚持入户走访慰问常态化,深入了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戒毒康复及实际困难,力所能及协调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安守戒毒本心,保持戒毒信心。

  二、融入戒毒宣传资源,创建专业化平台,合力推动禁毒教育从场所辐射到社会

  一是组建团队,确保禁毒教育专业化。围绕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贵州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率先在全省打造了“先锋笃行”禁毒戒毒宣传队,并围绕“专地融合”试点,开展专项活动,通过专业民警担任试点所属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毒品预防教育进校园、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等活动。

  二是丰富形式,推动禁毒教育工作多样化。织金县试点充分利用当地文化,在节前赶集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禁毒戒毒宣传影响力;贵阳市云岩区试点开展“知毒禁毒,健康同行,系好人生的每一颗纽扣”未成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协助举行知识竞赛等,积极传播禁毒文化;茅台镇试点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

  三是搭建平台,提升禁毒教育的覆盖面。贵州省戒毒局主动担当作为,探索打造专业门户网站,重点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家属、大中小学生为受众,针对性设置了六大禁毒戒毒版块,并及时更新推送,推动禁毒戒毒专家服务落地基层,实现毒品预防教育“服务到身边”,提升了群众对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禁毒戒毒工作的满意度。

  三、融入社会公益资源,构建协同化格局,合力推动关怀救助从单一拓展到多元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提质升级。贵州省戒毒局通过组织实施“禁毒戒毒牵手计划”,聘任“苗族歌后”阿幼朵为宣传大使,面向社会各行业聘任25名公益大使,利用社会资源的融入在所内搭建了艺术指导中心、就业推荐基地等;与“牵手”企业、学校等协作沟通,从进一步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角度解决好当前重点难点问题。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