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开展
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0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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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专业优势,依法履行戒毒职能,抽调戒毒干警到全省136个县(市、区)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巩固戒毒工作成效,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四部分,强调开展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大局,坚持依法履职、统筹谋划、协同联动三项原则,加强禁毒戒毒各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指导支持、联动协作、后续照管、帮扶帮教等工作机制,帮助吸毒人员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

  《意见》明确了工作运行模式和各方职责。山东省戒毒管理局负责统筹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干警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采取派驻或巡回等指导方式开展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为2-3人。设区的市级司法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有针对性地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开展戒毒法治宣传教育,为戒毒干警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参与指导与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统筹所内人员调配,加强派出干警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选派警察加强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亲情帮扶等工作;参与指导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协助开展禁毒戒毒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

  《意见》就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加强督导等方面进行部署,要求建立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参与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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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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