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第五组联席会议
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4-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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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第五组联席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司法部戒毒局关于建立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的意见要求,以“强化横向联系,深化警务协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现代化”为主题,推动7个省局单位在安全管理、规范执法、教育戒治、信息技术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会议指出,建立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是部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交流协作,促进各地共同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推动戒毒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一项创新举措,大家要全面履行合作协议和年度合作计划,深入开展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务求警务交流协作实效,共同提高戒毒工作水平,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上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协同发展新范式,把各自的综合优势转化成合作共赢的新作为,激发出转型发展的新动能,打造出内外联动的新格局。要坚持守正创新,促进观念转变、积极探索,开辟交流协作新路径,共同提升戒毒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同时,通过开展警务交流协作,共同找问题、查原因、想对策,积极探索戒毒系统全面充分履职新路径,最大限度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竭尽全力推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务实合作、协同发展,务求协作机制见实效,共同打造司法行政戒毒铁军,共同开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局面。此外,要加强部局与省局之间的交流、省局与省局之间的交流、场所与场所之间的交流,在务实合作中提高工作水平,探索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会议认为,推动建立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是构建戒毒工作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戒毒系统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行动,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基层解难题”“下有所呼、上有所应”的积极应对。建立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使各地进一步做大了“朋友圈”,拓展了新平台,注入了新动能,将强力助推戒毒工作更好地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会上,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就各地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发言,亮出特色、指出问题、规划未来。其间,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第5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成功举行,标志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第5组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陈海军,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马慧健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西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邱荣飞,辽宁省戒毒管理局政委李杰,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局长陈章平,河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局长陈东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阿尼瓦尔·沙地诺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副局长刘延平,山西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武强胜出席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后,与会人员赴省病残所筹建处、新店戒毒所参观指导,观摩了省戒毒所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太原市戒毒所社戒社康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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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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