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广东省监狱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以全面规范、整体提升为目标,不断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进一步强化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切实提升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出好“组合拳”,以法治引领提升认知高度。广东监狱将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作为依法严格公正提请和办理减假暂案件的首要前提,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民警法治思维。一是增强执法理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全系统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课贯穿始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主题学习教育4000余次,参与人数达70万人次,民警执法理念得到新提升。二是提升执法能力。开展“1+2”培训模式,将每年一次的减假暂业务培训与开展减假暂专项排查的两次专项培训有机结合,逐一梳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隐藏的各种执法风险,汇编典型指导案例,通过学典型案例提升办案能力、规避执法风险。三是强化底线思维。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省监狱单位组织召开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等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报告会122次,参与民警9万余人次;制作违纪违法民警忏悔录警示片、组织违法违纪民警现身说法等方式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1235次,不断强化全体民警规范执法、廉洁从警的意识。
二、下好“先手棋”,以健全机制增加执法深度。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广东监狱敢于先行先试,及时健全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机制,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搭建四梁八柱,制度更加完善。相继出台了三类罪犯提级审核备案审查、评审会议事规则、紧急暂予监外执行等十几项刑罚执行制度,及时修订贯彻执行“三项规定”、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六项工作指引,以及辅勤罪犯管理、罪犯计分考核等执法管理制度。二是更新信息技术,办案更加规范。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监狱、法院、检察院于2017年7月联合协作,实现了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信息共享的目标。全省监狱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刑务办案中心,采取“集中办案、交叉审查”模式规范办案程序,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自主研发“广东省监狱系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资格筛查系统”,解决了人为干预监狱办理案件的问题,降低了执法风险。三是拓宽渠道形式,狱务更加公开。广东监狱始终把深化狱务公开作为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探索实施阳光执法机制,切实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出台狱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开通狱内大厅狱务公开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监舍狱务公开公示系统和车间狱务公开公示系统,在狱内实现对罪犯公开时间、空间上的全覆盖,形成公开透明执法的态势和压力,倒逼民警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2021年5月,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出版的《法治蓝皮书: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20)》上,广东在全国省(区、市)监狱管理局“2020年狱务透明度指数”中得分90.85分,排名第一。
三、打好“主动仗”,以专项排查拓展办案广度。广东自2020年11月起,组织全省监狱对30年来减假暂案件进行地毯式排查,探索出“123456”排查模式。一是统筹“1”盘棋。全省监狱系统紧跟中央、省委及政法委领导指示精神,统一步调、持续发力。省监狱局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案件的筛查、评查、复查和问题线索处置。二是构建“2”机制。制定下发《广东省监狱系统案件排查工作指引》和《专项排查整治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统一全省监狱排查标准,构建案件排查机制、线索处置机制。三是聚焦“3”重点。紧盯“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地毯式排查涉案人、涉案线索、办案环节,确保三类重点案件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人员未处理不放过。四是落实“4”结合。按照省委政法委的指示精神,在各项排查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体条件与程序规范相结合,系统自查与开门检查相结合,依法纠错与严肃追责相结合”,做到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程序、条件、环节都排查到位。五是开展“5”排查。通过监狱全面筛查、监狱重点检查、省局重点评查、重点案件“回头看”、敦促问题人员主动坦白等五重排查法,对范围内案件多重过滤,力求做到案件排查全面、精准。六是联合“6”部门。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沟通协调公、检、法、司、纪以及省外监狱系统六家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共享130余份法律法规,及时通报线索问题,高质效完成案件的排查任务。
四、牵牢“牛鼻子”,以逐案纠正校验整治精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广东监狱依法有序开展纠正工作。一是出台制度明定方向。省监狱局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有关政策解答>的指导意见》,明确纠正工作具体要求、纠正范围,细化职责分工。二是纠正个案逐一过筛。对于各单位需要纠正案件,坚决打好个案“歼灭战”,采取“统一造册、个案挂牌、单位包案、逐个销号”的纠正模式,分解任务安排,实时掌握案件纠正过程,把握案件纠正进度,定期收集案件纠正结果,防止错纠、漏纠。三是通力协作集中整治。依据前期排查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省监狱局报请省厅,协调公安、社矫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