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锒铛入狱 她抵触改造
董某某,女,1969年3月出生,1997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于1998年9月转入山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在刚入监的那段时间里,董某某想到年迈的父母因为她的入狱陷入巨大的悲伤,还要为其抚养年幼的女儿,自己的无期徒刑也是一眼望不到头,整个人受消极情绪影响,一度有过选择死亡的念头。监狱民警敏锐地关注到她的反常表现,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和疏导,帮助她逐渐从自我封闭中走了出来。
耐心引导 她树立信心
民警在同董某某的谈话中,发现她社会经历丰富、脑子灵活、逻辑清晰,与人打交道也有一套办法,但由于入监时间较短,心理和生理方面都有点不适应改造节奏,整个人也有点消极。针对这种情况,监狱立刻采取措施,监区长、教导员、专管民警轮番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民警从女性罪犯特点着手,表明理解其现阶段对亲人的思念和愧疚,但现实已经如此,接受事实并且积极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谈话后,民警将信封和信纸递给了她,鼓励她给家人写信,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为其寄出。没多久,父母就从外地过来看她。会见之前,民警特意嘱咐董某某父母要加强正面引导,帮助她卸掉心理包袱。这次见面使董某某有了精神上的支持,也感受到了民警为自己踏实改造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心态逐渐开始转变。
看到董某某表现有所起色,民警趁热打铁,鼓励同监舍的罪犯平时多和她沟通,带给她关心和温暖。同时,民警向董某某讲述她身边罪犯通过积极改造成功申报减刑的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她的改造信心。
多措并举 她全面发力
心态上的转变促使董某某在行为上也逐渐有所改变。在劳动中,她认真学习毛衣编织技术,其他罪犯热心帮助她,民警巡查时也会对其各种情况进行关心询问。这种深入细致的关怀,使董某某觉得只有踏实改造才能做到真正的赎罪。接下来,她在毛衣制作流程的不同环节上都得到了尝试和锻炼,加之其学习和动手能力都很强,在每个改造岗位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董某某服刑前曾在社会上经营过一家歌厅,文艺方面相对突出。民警注重发挥她的特长,每当监狱有文体活动时,都会让她参与策划和演出。丰富的改造生活,充实了她的思想世界,也使她的改造之路愈发顺畅。凭借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改造表现,董某某被监狱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并获得减刑。
融入社会 她自食其力
由于脱离社会时间太久,出监前的董某某内心有些焦虑,担心自己难以融入社会。民警在了解这个情况后,主动对其在就业、心理等方面进行了适时适当的教育,嘱咐她不要有心理负担,完全可以从之前一直从事的毛衣编织工作入手,通过自己在监狱学到的技术求得谋生的职业。有了民警的开导,董某某焦虑的心情逐步得到缓解。
刑满释放后,回想过往的服刑经历,她感触颇深,这个曾经限制她自由的地方同时也给了她赎罪的机会,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了洗涤,灵魂得到了蜕变。
后来,董某某在监狱的推荐下,凭借其在服刑期间学习的毛衣编织技能,最终被某公司聘用。在工作的日子里,董某某格外努力,凭借自身过硬技术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得到公司领导的欣赏和肯定。一段时间后,她的职位得到了晋升,从一名流水线工人变成了负责对接各种业务活动的主管。面对人生境遇的重大转变,董某某说:“我现在除了感慨更多的还是感激,监狱不仅让我有了一技之长,还给了我正确的人生航向,唯有珍惜当下,踏踏实实生活,认认真真做事,才能不辜负监狱的付出和家人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