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山东省临沂市以开展改革推进年、工作落实年为契机,坚持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市级统筹、县镇(级)实施、试点带动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在拓展矫正方法路径、精准施矫上寻求新突破,积极改革创新,努力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筑牢一个主阵地,构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矫治、智能化防控和多元化帮扶4个体系),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实战导向,筑牢社区矫正中心主阵地,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临沂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连续两年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市运行的11个中心已全部达标,实现了社区矫正中心的县域全覆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和矫正队伍专业化发展,各县区按照每个矫正中心不低于5名(至少两名在编司法干警)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将党建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市县乡三级岗位轮训、重点执法事项和应急处置演训,建立三级纵向考核监督、检察机关横向法律监督的“双向”监督机制,构建“政治+能力+纪律”的一体模式,锻造纪律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筑牢社区矫正中心主阵地。
坚持严格执法,构建规范化监督管理体系。组织编写《社区矫正执法指南》、《社区矫正实务手册》和《疫情防控规范》等执法规范,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依据、责任履行,分级分类分解工作任务,按照环节、事项、流程,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流程,综合矫正环节、流程事项、矫正任务等各要素,编制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明确编制依据、应用部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归档类别,构建“清单+流程+文书”的一体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结合临沂市开展“网格化”工作实际,将村居(社区)网管员纳入社区矫正小组,充分发挥其离社区矫正对象较近、贴近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熟悉社区矫正对象情况的优势,使“见其人、闻其声、知其行”常态化,落实好教育管控责任。
坚持育人为本,构建精细化教育矫治体系。临沂传统文化深厚,沂蒙精神源远流长。临沂市司法局充分运用这一优势,组织开展“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心理教育”的“3+1”教育矫正模式,建立文化育心讲师团和心理修复专家库,制定《临沂市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提纲》,将22个矫正教育示范课纳入全市社区矫正教育教材,将大青山战役纪念馆、孟良崮战役纪念馆、新四军军部旧址等红色教育资源作为矫正教育基地。结合教育矫正阶段特征,探索知、悔、法、案、诫、励“六字教育法”,即在“知”字上入题,实施社区矫正认知教育;在“悔”字上破题,实施认罪悔罪教育;在“法”字上开篇,实施矫正法规教育;在“案”字上示警,实施案例警示教育;在“诫”字上入心,实施教导训诫教育;在“励”字上鼓劲,实施新生激励教育。临沂市司法局还结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等情况,与临沂大学、兰山区法院签定“青橙”帮教计划,实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修复”项目。
坚持信息为先,构建智能化防控体系。加强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的应用与优化和市级智慧矫正系统的研发,加大人像自动采集、文书智能识别、自动接收、数字分析等设备的投入,引进电子腕带定位系统,统一增配执法记录仪370台,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信息技术、智能设备、智慧系统的一体模式,形成市域社区矫正机构“三化一体”的智慧体系,实现了横向业务全覆盖、纵向三级全贯通。临沂市司法局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在全市推广利用“雪亮工程”开展不定期组织视频点名和训诫,逐步实现了由“人防”到“技防”的转型。
坚持组织协同,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临沂市司法局积极落实帮扶政策,2020年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987人次,提供就业指导活动1051人次,提供临时救助、社会保险983人次。建立就业基地,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技能培训中心---“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过渡性安置和技能培训;依托企业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19处,提供社会适应性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50余人实现了就业。开展技能培训,组织电商和微商培训,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糕点制作、布艺、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促使她们更好的融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以社区矫正对象为主体,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共同组建“新梦想志愿者服务队”,累计资助贫困儿童20名,帮扶生活困难老人64名,献爱心16次,公益募捐7万余元,“新梦想志愿者服务队”多次被临沂市表彰为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荣获临沂市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项目创新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