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7月18日至19日,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在日照市岚山区联合举办全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活动,推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日照市司法局和岚山区分别介绍了创新经验做法,日照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深化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与党中央主题教育的要求深度融合,与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度融合,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深度融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探索总结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经验。要坚持能动履职,在加强数字检察引领上做细做实,在细化完善执法司法标准上做细做实,在能动履职上做细做实,进一步推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做细做实。要坚持统筹兼顾,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质效。
会议充分肯定了日照市、岚山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创新做法,强调,做好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践行法治为民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安全保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任务。要强化底线思维,把好“出海关”“海上关”“回港关”,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监管、全程监督”的全闭环监管模式,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坚持制度创新,强化靶向施策,创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实施科学、精准、针对性教育帮扶,切实发挥其攻心治本作用。要强化融合赋能,持续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数字治理,强化内外监督,推动多元参与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同向发力、齐抓共管,共同破解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难题,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规范提升。
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7个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同志、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交流活动。活动期间现场观摩了日照市岚山区虎山司法所、岚山区中心渔港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办公室及出海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现场联合检查演练。
山东是海洋渔业大省,沿海地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大多靠海为生,日常管理中存在“监管难”“出海难”“谋生难”等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日照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司法为民,主动担当作为,联合海洋、海事、海警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日照市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深化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外出审批流程,放宽出海作业时空限制,开通就业绿色通道,综合运用智慧渔船管理平台和智慧矫正平台,建立出海作业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协同监管体系;创新“共建+共享”教育平台、“集中+个别”教育结合、“请进来+走出去”教育形式等“3+”教育模式,在保证社区矫正有效执行的前提下,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捕鱼期”顺利出海作业,较好地维护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基本就业权益,形成了具有日照特色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新模式。去年以来,日照市累计批准出海46人次,向社会提供海洋捕捞岗位37个,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及再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了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