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提升全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质效,近日,河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省监狱管理局举办全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培训班。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各监狱相关负责同志共计2300余人参加培训。
河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同志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结合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围绕暂予监外执行批准审查、交付接收、监督制约、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逐条讲解,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收监执行、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中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参会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员就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
此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暂予监外执行办案标准,规范了办案流程,强化了衔接配合协作意识,为依法严格规范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授课内容全面系统,对做好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统一了执法司法理念和尺度,弥补了知识弱项,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高质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