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云南构建现代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用心用情为社区矫正对象铺设“心的归途”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1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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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集体教育活动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展开,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区司法局与云南银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组织下共同学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危害与刑罚。此次活动的主讲人小华(化名)既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受害者,也曾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的真实经历,让全体学员学有所感学有所获。

  近年来,云南立足实际,构建组织领导有力、规章制度完备、部门分工明确、经费保障到位、科技作用明显、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现代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呈现出监督管理有实效、教育帮扶有收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完善制度体系实现“管得住”

  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对象白某及时学习农业种植、养殖技术,有了新生活的奔头;麻栗坡县社区矫正对象陆某入矫时无业,经过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联系,当地某石场聘用其为驾驶员……

  “围绕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这一最终目的,云南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基数大、居住散、接边境等实际,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精准施策,确保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到位、教育帮扶有力。”据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军介绍,云南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与实践,逐步制定了一整套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建立起完善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

  王军表示,自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云南积极推进机构设立,成为全国首批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省份,依法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托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平台,建立完善三级督导检查机制。同时联合检察院健全社区矫正巡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云南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从“管得住”迈向“矫得好”,全省上下用心用情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铺好“心的归途”。

  加强能力建设保证“有人管”

  “人少事多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的普遍问题。”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陈迤权介绍说,云南把队伍建设作为强化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工程来抓,有效缓解基层人力不足现状。

  一方面,云南积极争取将324个编制调整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及乡镇司法所,充实基层社区矫正队伍。累计选派1223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矫正工作,构建起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机制,使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省内多所高等院校开设社区矫正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形成社区矫正专业人才“专本硕”贯通培养模式。

  为保障基层工作正常运转,采取“地方政府财政保障+省级经费补助”方式,将资金向基层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基层执法保障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为用好补助经费,创建“五组因素分配法”,对各地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综合评分,核定补助经费,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社区矫正补助经费分配模式。同时,科学设置试点项目,先后推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执法交通装备保障、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类试点项目,积极协调拨付试点经费,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拓展帮扶形式共促“矫得好”

  3月初,2024年云南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工作推进会在弥渡县召开。来自全省各州(市)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局领导、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局领导、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人员共计167人参会,实地学习弥渡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记者在为期3天的会议中听到最多的关键词莫过于“提质增效”。为实现科学有序的监管,云南积极向科技借力,实现全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全业务、全过程、全时段数据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100%数字化管理。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有110个县(市、区)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其中54家通过省级验收,两家在西部省份率先通过部级验收。

  云南已逐步探索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整套工作模式,丰富拓展了教育帮扶形式与内容,积极探索引入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每年至少在20个县(市、区)开展购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组建起一支近2000人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在教育矫正、心理辅导、协调落实帮扶措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探索打造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云南模式。2023年12月,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被民盟中央、司法部表彰为“司法行政系统‘黄丝带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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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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