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张海燕
“本案已查明,申请人驾驶的小型客车车厢内载有担架车,高度已超过车窗,基本事实清楚,争议焦点为法律适用问题,即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处理是否合法?”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会,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这次案审会是由普陀区副区长、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蒋龙主持,而普陀区区长肖文高则全程参与旁听,并在会后对案件执法的合法性和执法效果等问题作出点评。据悉,由政府一把手参与旁听和点评行政复议案件在上海尚属首次。
会上,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支队长张振翔陈述了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
参与审议的5位非常任委员分别是高校教授、市级部门专家、律师、公职律师和人大代表,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视角对道路交通执法的必要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处罚的合理性和执法的效果等方面提出建议,4位常任委员也各抒己见、充分讨论,按照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审议意见。
“行政复议改革重在‘开门办案’,通过让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询问,将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晒于阳光下,既能让老百姓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让行政执法单位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肖文高说。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应诉与协调处处长宋健认为,首创行政复议审议点评“二合一”活动,既要具备高水准的软硬件条件,还要有“动真格”的决心和信心,通过持续开展类似活动,可以极大地提升行政复议行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充分实现行政复议程序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蒋龙介绍,普陀区自2013年起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迄今已历四届,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遵循“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行政复议工作建言献策,妥善处置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
记者注意到,第四届复议委员会的委员中,有4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2名公职律师和8名执业律师,还有来自重点执法领域的领导专家和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
“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延续了非常任委员占大多数的优良传统,形成了‘结构更加优化、覆盖领域更加全面、专业力量更加雄厚’的委员队伍。”蒋龙说。
数据显示,普陀区第三届复议委员会履职期间共审议了14起案件并参与了40余起案件的咨询,纠错率达30.8%。普陀区行政复议局成立一年来,通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案件调解率达51.7%,直接纠错率为4%。
肖文高说:“我们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着力推进‘人靠谱、事办妥’的‘法治普陀’建设,推动我区社会经济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