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山东省滨州市创建“三清单”涉企执法监督制度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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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在执法机制、程序、方式等方面实行改革,创新实施“三清单”涉企执法监督制度,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2020年,入选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建立“备案清单”,监督涉企执法行为

  出台《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建立涉企执法备案制度,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是备案涉企检查计划。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或季度涉企执法计划,除上级统一部署或突发事件外,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检查,计划向同级司法局备案。二是备案涉企执法过程。市司法局统一印制《滨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三联单,执法人员持三联单到企业检查,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并由企业人员签字确认,三联单分别由企业、执法部门、同级司法局存档。三是备案重大涉企执法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2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查封扣押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报同级司法局备案。改革以来,全市共备案涉企执法计划193个、现场检查6064次、重大执法决定270个,有效杜绝乱执法等现象。

  二、建立“免检清单”,减轻企业迎查负担

  对企业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对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于行政检查。一是对信用良好企业免检。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2020年以来,公布执法正面清单3批次,共计242家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二是对积分靠前企业免检。滨州市沾化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实行积分制管理,划分ABCD四个等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对积分高的企业降低检查频率,对积分低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让涉企执法检查更加科学化。三是利用大数据实施差异化监管。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滨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自动分类,对主要风险点实行精准识别和监测预警,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建立“免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免罚清单工作机制,推行“有温度”的执法模式,为企业发展留足空间。一是分类处理。对主观非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纳入“免罚清单”,给予改正机会;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不纳入“免罚清单”。二是精准识别。为避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被滥用,明确不罚、轻罚的情形需满足的条件,严格按照标准适用。三是动态监管。对纳入免罚清单的事项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档案进行动态监管。截至目前,已对456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除行政处罚;对50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行政处罚。共作出不罚、轻罚案件600余起,惠及市场主体600余个,减免涉案金额4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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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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