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中国贸促会
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4-11 10:34
分享到 打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创新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涉外仲裁人才培养路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在跨境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国涉外仲裁人才,建立适应中国国际仲裁品牌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专业人才培育、培训工作格局,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通知》规定,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培育涉外仲裁人才,通过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组建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等重点举措,有序推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

  《通知》要求,到2025年,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相关链接: 

  司法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