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9-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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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普法的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中。

  《通知》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业务工作,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受理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处罚、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强制戒毒隔离、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司法考试、等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还强调要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发布,认真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安排部署,制定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要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查看全文】

 

  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司法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答: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全民普法的主管机关,带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坚持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有利于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详细】

 

头图—谁执法谁普法图解.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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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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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0月10日下午在司法部机关召开。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张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军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普法工作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对于国家机关意味着,明确了普法的责任主体,国家机关既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是应尽义务、份内职责;转变了普法的理念和方式,由单纯、静态普法变成动态、综合普法,由宣传写着的法变成宣传活着的法。拓展了普法的格局,每一个具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都是普法的主体,没有执法权但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也担负着普法的职责,“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成为“谁执法谁普法”的实践要求和逻辑延伸,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的“独唱”,变成各部门行业的“大合唱”;提升了执法的效果,倒逼执法者提高法治素养水平,增强执法的公开透明度...【详细】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旁听庭审活动

  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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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行政案件的庭审,并在旁听后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张军主持。16家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司、处级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张军指出,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是一种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落到实处的有力举措。参加旁听庭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种很好的调研形式,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大调研工作力度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能够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国更多的执法机关、执法权力行使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普法办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旁听庭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从中发现问题,促进普法责任落实...【详细】

  旁听庭审听到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

  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旁听庭审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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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的北京,有些寒冷,以至于在街道上缓慢前行的长河中,每辆汽车尾部都能清晰地看到盘旋上升的气流在风中摇曳。

  清晨八点四十,当记者以“小激动”的期待从朝阳门司法部出发随着拥堵的车辆抵达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时,带着“长枪短炮”的各路记者已经陆续抵达,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北京四中院领导早已在门口等候,迎接前来参加旁听庭审的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16个部委负责人及来宾。

  穿越四中院颇具文化气息的长廊和图书馆,即是大审判庭。记者发现这里既不冷清也不寒冷,仿若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100多位来宾和记者已经坐满大半个法庭,旁听席第一排没有来宾名签,惟有光秃秃干净的桌面,和普通老百姓来旁听一个样。全国普法办组织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具体举措,是今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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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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