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航空工业集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相继出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与党组通报会商综合研判重要问题线索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确保科学精准处置、精准追责问责,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及综合运用成效。
《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把握大局、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综合分析、科学研判、精准处置、安全保密、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工作办法》聚焦推动纪检监察组与党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落地,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明确了纪检监察组在处置反映党组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过程中需按照有关规定报党组书记审批或批准的五类重要事项和相应的审批流程以及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组书记应当事先当面沟通会商的三种情形,根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实际需要对被调查党员干部采取停职、调整、免职等处理措施的,纪检监察组应当提出有关建议报党组书记,党组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党组副书记等集体研究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管理办法》《工作办法》印发以来,航空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近期收到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体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四种处置方式提出了处置意见,并加强与党组沟通会商有关问题线索的核查情况,经报纪检监察组组长审批,党组书记批准,规范高效开展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组还按照《工作办法》的要求,系统梳理分析了各二级单位政治生态、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2019年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核查情况、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向党组通报相关情况,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供载体。
下一步,航空工业集团将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航空工业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航空工业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