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效能
发布时间:2025-10-11 10:45:00 【我要纠错】 【字体: 默认 【打印】【关闭】

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章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把“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项重要原则之一,并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效能。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础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法规制度建设基础保障,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科学、系统、协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统筹谋划推动,提升法规制度科学性、系统性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法规制度建设要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工作大局需要什么、制度建设就重点保障什么。注重把握法规制度建设的周期性特点,统筹法规制度清理和计划编制,协调推进“立改废释清”,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避免零敲碎打、见子打子,确保制度科学协调,防止重复交叉。通过书面通报等方式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推动互学互鉴,严格落实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及时跟踪了解最新立规动向。

  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与时代要求同频共振,与发展需要同向而行。坚持“健身”与“瘦身”相结合,及时对标新出台的上位规定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等要求,及时发现法规制度运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清理成果运用,对不适应形势任务的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及时优化整合、修订完善,加强法规制度供给。

  统筹质量把控,增强法规制度合法性、合规性

  提高制度质量是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的前提。必须把提高制度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以高质量法规制度建设来构建体系、推动实施、保障善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法核机制,统筹指导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内部有限法规工作力量,推动起草部门与法规部门形成合力。严把法规制度质量第一关,切实将问题解决在第一线。起草法规制度时,必须要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长管长严,为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

  坚持“大法规”工作理念,既要强化内部挖潜,又要注重向外部借智借力,通过组建法规人才库,建立规范性文件片区协助法核机制,聘请法规制度建设顾问咨询专家提供支持,协助把好法规制度质量关。

  坚持事前法核与事后审查有机结合,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上报备、对内审核、对下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防制度“带病运行”。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举一反三整改,尤其是对整改后的文件要求重新报备,逐一审查过关,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评价。

  坚持日常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梳理各单位报送的年度发文目录,对发现漏报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审查,并拓展延伸对前置审核、协助法核、备案审查等机制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链条推动法规制度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强化整改落实,对上一轮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纠正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推动质量把控机制长效化。

  统筹贯彻执行,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严肃性

  制度执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以严格责任落实、刚性追责问责、有力基础保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自觉尊崇法规、严格执行法规、坚决维护法规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履行好监督专责,强化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把法规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建立健全全覆盖的法规制度执行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贯通协同,促进执规责任落实落细落地。

  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法规制度执行考核评价体系,对法规制度执行效果开展精准评估,客观“点评”执规主体责任以及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落实情况,着力解决考核考评、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的法规制度执行难题。用好评估成果,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相衔接,综合运用口头反馈、问题清单、书面通报、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整改,推动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聚焦执规标准、执规要求、效果评估等疑难复杂问题系统深入研究,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等学科建设,积极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为破解执规难题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人才支持。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把数字理念深度融入法规制度执行各环节,有效解决人员不足、合力不强、覆盖面不全、业务不贯通等问题,以大数据、信息化助推法规制度执行规范运转、工作高效协同。

来源: 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