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司法部牵头起草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政编码:10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fbfy@126.com。
附件:
1.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司法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