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免去林莉萍等52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3〕41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7-1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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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林莉萍等52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52人公证员职务:

  福建省

  林莉萍

  广东省

  赵 萍 卫月仙 陈华娟 苏凌云 邓德惠 黄之凯

  谭连胜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李昱亭 莫蔼宁 翁玉平 罗梁辉

  海南省

  曲清江 李万盼

  贵州省

  邹荣祥 陈国民 杨云

  云南省

  鲁梦婕 周鸿艳 李照芬 张亚楼 杨琼芳 张 莉

  赵 军 李金荣 鲁峻佚 龚亚非 刘 炜 吴雪敏

  岳成云 马艳萍 李进芬 刀玉婷 杨建珍

  甘肃省

  张红军 赵映蓉 费巧玲 陈加信 李 娟 谢 娟

  刘 蔚 赵 峰 马晓红 郭明芳 袁和平 张彩花

  巴依玛 马小艳 朱 玲 周 娜 张军德 马秉荣

司法部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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