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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打造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共同体”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1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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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召开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成立大会,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成立联盟的重要意义;要找准定位,做实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各项工作;要明确方位,切实发挥好联盟的职能优势;要聚焦本位,压紧压实司法鉴定行业监管责任。

  联盟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共同提升”四项原则,聚焦“信息共享、人才培养、专家服务、理论研讨、技术互助、协调联动、对外宣传、对外协作”等八项合作重点,着眼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培、制度共建、监管共为”五项发展目标,打破省内地域限制,将加速形成山东沿黄流域司法鉴定资源“大联合”格局。

  联盟由山东省沿黄的9个市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和全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签署了《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框架协议》。联盟常设联盟会议和秘书处,采取每年轮值制度,由沿黄9市司法局轮流担任召集人,并成立了一支由65名鉴定业务骨干组成的“山东沿黄流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发展联盟专家顾问团队”,搭建了统一的学习交流、工作互动、人才培养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平台。

  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出台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资源,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加快准入了一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通过业务培训、推广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提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能力,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建设、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不预收环境损害鉴定费用活动。截至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已登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18家、司法鉴定人217名,累计办理环境损害鉴定业务1170件,为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追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证据支持。(山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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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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