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江西省戒毒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
戒毒法治建设实现“五个全面提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2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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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西省戒毒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班子以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戒毒法治建设放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的先导工程,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以公平正义为魂,以改革创新为要,以严格规范为本,以监督制约为重”法治建设思路,持续推进法治场所建设和场所依法治理走深走实,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法治建设实现“五个全面提升”。

  一、坚持以思想引领为“先”,法治思维运用能力全面提升。把法治思维确立作为重中之重,2020年以来,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同行”教育活动,让法治思维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是注重法治思想教育实践感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宪法宣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党支部“三会一课”、进戒毒人员法治课堂)、组织民警现场旁听庭审、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等,建立党委集体学法制度、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场所执法开放日制度,打牢法治理念的思想根基。二是注重“关键少数”示范引领。2021年以来,局党委班子以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率先垂范,实施党委重大决策“法治体检”制度,出台《党委重大决策“法治体检”参考标准》,从局党委370多项重大决策事项抽选44项样本开展“法治体检”,为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树立鲜明导向。三是注重法治精神弘扬传播。紧扣戒毒管理机关职能职责,组建“映山红”戒毒服务团,开展场所开放日、戒毒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向社会传播戒毒法治精神。现在,树牢法治思维,办事情作决策依法依规在江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蔚然成风。

  二、坚持以公平正义为“魂”,戒毒执法工作理念全面提升。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积极推动戒毒执法理念发生“三个转变”:一是“执法审批”向“执法办案”转变。要求全系统树立“执法办案”理念,召开全系统执法办案现场观摩会,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印发戒毒执法指导案例,定期开展执法案例评比活动,全面提升戒毒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书面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制定《戒毒执法实质性审查的实施意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操作指引和目录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从案件案情真实性、法条适用准确性、自由裁量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三是“简单陈述”向“释法说理”转变。要求在戒毒执法办案中,强化释法说理,制定《戒毒执法释法说理相关操作指引》,聚焦戒毒执法办案中的事理、法理、道理、情理、文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要”,戒毒法治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始终把执法领域改革创新放在突出位置,实现了法治场所建设、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创新突破。一是构建法治场所建设考核体系。2020年开始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法治场所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依法决策、主体适格、执法规范、所务公开、全程留底、诚实守信、常态监督、秩序稳定”八个考核项目,制定出创建法治场所70个考核指标,将“法治场所建设”列入“五项示范工程”之一,列入综合考核范畴,坚持以考促建,不断推进法治场所建设工作。二是创立“戒毒执法资格”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民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全系统共有738人申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78人申领江西省行政监督证件。同时,认真做好全系统已领取和拟申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戒毒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民警执法主体意识。三是构建戒毒执法责任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戒毒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1+5”执法责任体系,制定《场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明责定责、考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工作责任格局。

  四、坚持以规范严格为“本”,戒毒法治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把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在规范的制度体系基础上,不断厚植法治根基,推进法治基础变革。一是夯实规范执法制度基础。全面梳理转型以来戒毒工作制度规范,推进废、改、立、纂,局机关建立、修订、完善制度186项,编印《江西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制度汇编》(2021卷、2024卷),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戒毒工作制度体系,夯实规范执法的制度基础。二是夯实执法文书证据管理基础。制定《戒毒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制定《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文书制作和归档管理办法》,对戒毒执法常见的9类39种执法文书种类梳理归纳。印发《常用执法文书填制范例(试行)》,对20种常用执法文书的填制范例进行了梳理归纳。制定《执法卷宗立卷归档规范》,使执法证据留存规范有效。三是夯实执法队伍建设基础。全系统在基层大队设立法制员岗位,专门负责一线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把关,配置一线法制员97名,形成了局法制处——所法制科——大队法制员为条线的法制监督队伍,同时,大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以岗位练兵为载体,要求戒毒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以监督制约为“重”,戒毒执法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制定《场所执法行为内部监督制约规定》,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措施,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作为提升执法质量的重要保证。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一般/简易程序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采取所际交叉评查、重点案件评查、评查结果通报等方式,从执法主体、依据、程序、文书等方面明确62项共性评查标准,针对解戒、所外就医、另报奖惩、单独管理、保护性约束措施、特岗人员使用等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明确77项个性评查标准,促进了规范执法。二是开展执法实质性审查。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的规定》《戒毒执法实质性审查的实施意见》,明确法制审核工作的7个步骤、28项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归纳8类案件的审核依据、各执法流程应提交的审核材料及审核要点,2021年至今,全系统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4900余件,通过法制审核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150余个,切实发挥执法实质性审查事前监督、事中防范作用。三是推进网上执法监督。依托“江西戒毒执法管理平台”,自2022年以来,对418起戒毒执法案件进行网上监督检查,印发各类执法监督检查通报14期,对11类98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建成了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网上审批平台,实现戒毒人员从收治到解除全程执法信息对接,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动态管控,制定了《戒毒场所执法质效考核评议办法》,将与戒毒人员直接相关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5类32项管理行为列入执法质效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评议标准154项,并将执法质效考核评议纳入戒毒场所年度绩效考核,从而进一步加强戒毒场所内部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戒毒执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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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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