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聚力“四三二一”
高质高效开展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4-09-26 19:17
分享到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对戒毒人员的个别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效,促进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庆市戒毒管理局严格落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迅速响应,高效落实,紧紧抓好“四个目标、三项考核、两个机制、一个项目”,以坚决的态度、严密的纪律、有力的举措,高质高效推进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

明确“四个目标” 推动阶段工作更扎实

  “个别教育是根据每名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行为等差异化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活动,能及时发现戒毒人员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和安全隐患,增强教育矫治效果,还可避免或减少场所安全事件发生。”重庆市教育矫治局教育处处长刘小华介绍。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分级分层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重庆市戒毒管理“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在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四个阶段”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每一阶段工作目标。如在动员部署阶段实现民警对个别教育提升年活动相关内容知晓率100%,在学习培训阶段实现民警参培率和考试过关率100%,在实践提升阶段实现戒毒人员教育转化率不低于90%,在总结交流阶段形成不少于30个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个别教育质量提升活动工作,局、所两级还设立活动办公室,建立工作清单,形成工作情况“一月一汇总、一周一反馈”的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同时,通过建立“三全四有一达标”监督考核机制,即人员名单全、学习篇目全、内容形式全,有签到、有记录、有笔记、有成绩,逐一达标,确保事事有落实,层层有责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三项考核” 促进民警能力大提升

  自个别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重庆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通过课堂学习与实操训练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考核,切实将个别教育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升民警个别教育能力。

  重庆市戒毒管理局教育处将有关个别教育的文件规定编印成册,在全系统内开展民警个别教育辅导讲座,通过统一出题建立试题库,民警上线随机出题考试等方式开展理论考核,确保民警真学、真考、真会,全体民警一次考试通过率达98.3%。同时,制定《个别谈话教育考核标准》,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随机抽取民警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实战考核,开展戒毒人员全员摸排谈话,有力促进了场所民警个别教育能力提升和场所安全稳定。此外,全系统严格按照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比武练兵纲要关于心理矫治和个别教育考核要求,组织10个场所心理咨询师分别开展心理团辅和个别辅导,选拔2名优秀心理咨询师参加司法部戒毒管理局组织的比武练兵考核,让民警队伍得到全方位锻炼,切实提升民警专业技能和实操能力。

建立“两项机制” 实现教育新突破

  为进一步做好戒毒人员教育工作,重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通过建立教育类重点重危人员认定、撤销标准,推动教育矫正、心理矫治中心工作人员下沉大队开展摸排研判,严格“大队、中心、场所”三级审核程序,建立“立、教、转、评、撤”工作机制。同时借助信息技术,全系统实现了全流程网上进行,全过程网上监督,全数据网上统计。

  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情况,重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引入多部门建立“管教医”一体教育转化机制。例如对违规违纪型戒毒人员,可申请管理部门介入;对长期患病型戒毒人员,可申请医疗部门介入;对心理情绪型戒毒人员可申请心理咨询介入;对家庭困难型戒毒人员,可申请帮教机构介入,有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形成“一个项目” 确保个别教育有成果

  重庆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召开个别教育活动总结会,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推选个别谈话教育能手,提炼典型案例,加强成果利用和转化,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个别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重庆市戒毒管理局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推广交流,确保个别教育有成果、有成效。例如由重庆市戒毒管理局牵头,与北京交通大学开展的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全链条体系构建项目研究,通过对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过程中共性和个性问题分析,深挖物质成瘾的形成机制,探索从入所到出所的不同戒毒阶段的特点,形成戒毒人员分类与分级教育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个别教育方案,修复个体情感调节机制,从而减少“心瘾”和复吸,形成《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指南》《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案例集》《戒毒教育矫治工作培训教程》三本理论成果书籍。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