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针对滥用新型合成毒品和病残戒毒人员占比不断上升、所内病亡风险增大等问题,坚持靶向发力,持续深化戒毒医疗改革,截至今年8月,实现一级综合医院、胸痛救治单元、戒毒医疗资质、全科医师和精神科医师“四个全覆盖”,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实现一级综合医院全覆盖。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不断优化硬件设施。新增6个精神科、8个预防医学科、7个传染病科、8个全科、6个中医科等门诊科室,提升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数字化、自动化水平,建立远程心电工作站、DR工作站、5G超声工作站,为戒毒人员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供技术保障。健全《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管理规定》等4个管理制度,不断夯实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指导推动8个区直戒毒所完成一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实现一级综合医院全覆盖。
实现胸痛救治单元全覆盖。针对戒毒场所心源性疾病多发,易诱发戒毒人员猝死的问题,率先在广西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探索胸痛救治单元创建工作,形成“发现-诊断-救治”全流程应急机制。2024年全面铺开胸痛救治单元创建工作,下拨资金购买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专业设备60余件套,对164名医务人员进行胸痛救治专项培训,结合实战大练兵开展红十字救护员证培训,全系统共1018名大队警察完成培训,50%以上的大队警察拥有红十字救护员证。建成胸痛救治单元8个,实现胸痛救治单元全覆盖。
实现戒毒医疗资质全覆盖。建立健全戒毒场所麻精药品管理长效机制,配备库房、保险柜和专职管理人员,经当地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各戒毒所全部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和使用权。全系统73名医师、17名药师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调剂权,45名执业护士全部参加脱产培训并考核合格。8个区直戒毒所和1个康复所经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全部进行“戒毒医疗服务”项目登记,实现戒毒医疗资质全覆盖。
全科医师和精神科医师全覆盖。建立健全全科医师和精神科医师培训制度,科学统筹医疗专业人员招录聘用工作,依托戒毒所医联体、专科联盟等上级医院及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完成全系统24名全科医师和22名精神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和执业范围增注工作,实现各戒毒所2至3名全科医师和精神科医师配置的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场所医务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能力薄弱等短板,为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提供了专业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