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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山西省未管所(太原四监)党委书记、所长李俊文同志亲手为刑满释放人员李某递上了新办的身份证和社保卡,李某热泪长流,感谢所有在座领导:“这一天我终身难忘,我会永远记住每一个关心帮助过我的人。”
对刑释人员李某来说,2月8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他终于结束了“黑户”历史,拿到了人生中第一张身份证和社保卡,临近19周岁生日的他,流淌着泪水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因父亲早逝、母亲改嫁而流落街头的李某,曾因盗窃入狱。2020年9月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的他至今150余天一直安置在其曾经服刑的山西省未管所。为了帮助李某正常回归社会,在山西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支持与关注下,山西省未管所积极与各级检察院、阳泉市公安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系沟通,于在近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圆满解决了李某安置问题,在阳泉落了户,申请了廉租房,找到了工作。对李某的教育和挽救工作,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关心关爱。
山西省未管所教育改造工作立足未成年犯改造特点,不断提高未成年犯教育矫治水平,关心关注未成年犯健康成长,努力为社会培养合格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