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日前,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在江西省瑞金市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座谈会。会上发布了《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掠影》学习交流资料,详细介绍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等32个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系统梳理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时期进行法治建设走过的光辉历程,通过生动的红色法治故事,展示我们党对法治的寻求和探索,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会议重点围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和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进行了交流研讨,江西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厅、四川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贵州省司法厅以及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让红色法治文化在赣鄱大地亮起来立起来活起来
江西省司法厅 吴鹏
江西省司法厅围绕“建设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目标,挖掘、整理、保护、利用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有机融合,创建“红色法治文化看江西”特色品牌,推动形成一批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讲好江西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红色法治文化在赣鄱大地亮起来、立起来、活起来。
一是把红色资源保护好。江西省司法厅制定了《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同时,加快立法保护先行先试,2022年1月,以革命文物为立法对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施行,对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革命遗迹、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运用等进行全面规范,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近200部法律、法令、条例、训令以及296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3650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提供法治保障。吉安、赣州等地结合各自实践探索,陆续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将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纳入法治化轨道。萍乡市整合住建、文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力量构建联动机制,成立红色资源审判庭,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理念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
二是把红色阵地建设好。江西省司法厅注重发挥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优势,依托辖区近3000处革命旧址、35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把红色法治元素有机融入其中,推动形成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带、赣南原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群等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获评为国家级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了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旧址等19个省级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展陈了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管理“红色政权”的诸多法规文本、法治故事等,展示了党领导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百年历程和伟大成就。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前往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追寻先辈足迹、传承法治基因的游客超1000万人次。
三是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江西省司法厅注重挖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果经验,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使之转化为良法善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构建了具有江西革命老区特色的红色治理体系,将红色基因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8月,江西省印发《关于推进市域红色治理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促进红色治理质量和水平整体提高。全省各地也对“红色文化+社会治理”工作模式进行探索,如赣州市大力推广“圩日法庭”,推动法官走出机关、走进村组、走近群众,构建面对面零距离的庭审,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吉安市积极探索“红色治理法”,坚持党建引领,将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纳入党组织架构,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实践,以更高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此项工作获评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入围优秀案例。
薪火相传 打造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
福建省司法厅 林德明
福建省司法厅明确“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传承”工作目标,并将其列入重点项目推动落实,发掘、宣传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在福建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
一是寻法源——着力打造知名红色法治文化阵地。福建红色文化遗址数量众多、资源丰富,全省83个县(市、区)中,老区苏区县(市、区)就有70个,有3600多个革命基点村、2683处(个)红色文化遗址。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构建红色法治文化带,相继建成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福州,福建省司法厅在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专题展厅;在闽西龙岩上杭,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占地1900平方米,馆藏文物史料1000多件,分7个展陈内容全面展现了我们党在革命时期引领法治建设的初心和实践;在红色圣地古田,福建省司法厅与上杭县司法局共建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展示了闽西建立法律体系等的法治历史。
二是铸法魂——大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普及。福建省司法厅指导全省各地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带内涵,采取“红色+”模式,讲好苏区红色法治故事。打造“红色+旅游线路”,重点打造闽西“共和国从这里走来”红土旅游、“三明实践”红色旅游等线路,推进法治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了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转化和创新。把握“红色+节点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省司法厅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进军营、进才溪乡、进红色法治文化带,全省联动举办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大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运用“蒲公英”公益普法平台开展登记、培训、管理,通过省级“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实时指导督促红色普法任务。开发“红色+研学普法”,组织党史地方志研究机构和有关高校,开展红色法治研学产业开发。
三是兴法治——合力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福建省司法厅专门印发《关于做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分类统计、实地勘察和查阅史料,普查登记了186个红色法治文化场所。指导龙岩市登记建立38个红色法治文化重点保护目录,研究推荐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推动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建设。大兴红色法治文化调查研究。反复多次深入龙岩、三明、宁德、平潭等地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专题调研,撰写形成了《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建设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带》调研成果。梳理公布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举办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论证会,梳理出“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等第一批9个省级示范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基地,并开展授牌管理和巡展工作。指导地方立法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在省级层面,出台《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在市级层面,龙岩市出台《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南平市、宁德市也出台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三明市出台《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开展对25个“中央红军村”的命名保护工作。这些做法都生动展现了八闽红色法治文化带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法可说的新风貌。
凝心铸魂 编撰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
四川省司法厅 王飙
四川省司法厅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源法魂,以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为抓手,持续讲好红色法治故事。
一是建立工作规范,标准化推进目录编撰。四川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遗存目录编撰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表现形式、承载内容,确保目录的红色基因、法治元素和四川特色。采取“县申报、市审查、省复核”的方式形成遗存初筛名单,组建权威专家评审组,进行学术论证;会同宣传、党史等部门研讨评审确定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7月1日,《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施行,从立法层面对红色法治文化进行保护。巴中市作为川陕革命老区核心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以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推动本地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巴中共有5项遗存入选《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是全省入选遗存目录最多的地级市,其中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是突出融合互补,多角度丰富目录内容。不断丰富《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收录内容,分类梳理文献、器物、场所等红色法治文化遗存,采取多时空内容互补方式进行整理挖掘。在目录编撰过程中,力求突破实体文物限制,让承载红色法治文化精神的遗存经过整理提炼入选目录。四川是三线建设的重点省份,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展现出了三线人融合制度规范和法律效果、敢为人先又实事求是的法治实践探索。
三是做实宣传推广,多维度提升红色法治遗存知晓度。创新数字赋能,依托媒体联动,丰富文艺创作,强化品牌塑造,不断提升红色法治遗存知晓度。推动遗存资源“数字化”,制作红色法治文化遗存VR电子地图,全方位、全景式展示各项遗存的文化内涵和历史风貌,让参观者足不出户就能感受红色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推动媒体宣传“系统化”,结合“2023全国法治媒体川渝采访行”活动,宣传推广四川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让四川遗存“走出去”。推动文艺创作“多样化”,制作专家解读宣传手册,录制“法博士”普法微课堂专题节目,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围绕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开展文学艺术创作,推出红色文献、曲艺剧等红色法治文化精品。推动阵地建设“品牌化”,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文化公园、文化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以宣传普及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红色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红色法治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融合发展。四川“两弹一星”干部学院设计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专门课程,形成红色法治文化讲授品牌,举办各类培训班900余期,培训学员10万余人次。
充分发挥联系点作用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河南省司法厅 鲁建学
河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联系点的作用,依托黄河法治文化带、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大运河法治文化带等阵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是运用“三种模式”,加强规划和协作。在省级主导模式下,2018年,河南省司法厅邀请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专家,对法治文化建设思路进行论证,多次组织沿河实地调研。受“一带一路”建设和“登封天地之中”世界文化遗产建筑群申遗的启发,编制完成两版《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规划》,提出“由点连线、由线成面、由面组团,形成板块”的建设思路,借助黄河沿岸原有法治宣传阵地,打造和提升法治公园、法治展馆、普法长廊等阵地,将沿河8个市、23个县、722公里大大小小的“点”进行串联,形成“黄河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带”。在省地共建模式下,河南省司法厅注重强化与沿渠党委、政府之间联系,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提出建设生态保护、红色文化、历史传承等六大板块。如焦作市就借助南水北调穿黄而过独特优势,建设“一厅一园一超一圈”法治文化综合体,高标准打造了“南水北调法治文化专题展厅”“天河法治文化公园”,创建“法治文化超市”,推出4条路线形成法治研学循环圈,丰富法治文化展现形式。在赋权委托模式下,河南省司法厅确定了省厅协调、地方主推的思路,及时与发改、文旅部门沟通,将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纳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确定滑县、浚县为全省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中心点,赋权两县牵头谋划,推动全流域建设。
二是注重项目运作,深挖法治文化资源。河南省司法厅打造“古今探法”项目,挖掘南阳府衙、开封府衙等衙署文化蕴含的优秀传统治理智慧,制作系列节目《古今探法》,在河南卫视黄金时段播出。推动“法治文艺”演出,帮助支持方城县豫剧团编排五幕传统法治大戏《大汉廷尉张释之》,弘扬法治文化。借助郑州考古研究院的专业优势,编辑《如是漫说》,将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真实案件以漫画形式再现。绘制“河南传统法治文化一张图”,系统盘点河南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组建法治人物、法治遗存、法治典籍、红色法治文化四个数据库,打造可视化普法图谱,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三是突出表彰激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示范引领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共评选出2批43个优秀基地;联合省直单位,开展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各地通过参与评比表彰,提升了法治文化建设质效。以三支队伍保障法治文化建设,从河南省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中,选出108人组建“百名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重点针对领导干部群体开展法治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百名普法宣传大使”征集活动,征集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热心普法的人物,将其聘为普法宣传大使,作为行业普法的标志性人物。举办17.9万人参加的省级“法律明白人”网络培训班,发挥“法律明白人”基层法治文化传播“多面手”“领跑员”作用。
打造“智慧普法”平台 开展精准普法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王平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内容,建成“智慧普法”大数据平台。平台包含普法需求获取、普法需求分析、普法宣传阵地、普法成效考核等四个模块,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村居五级,共连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普法责任主体4239家,平台用户量达158.37万个。
一是“普法需求获取”模块。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设置“法律”相关关键词317项,每日全网获取国内涉法信息47万余条、区内涉法信息4.8万余条,分析展示各类媒体平台涉法信息传播量分布占比。有效利用自有渠道,获取全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12348内蒙古法律服务网等法律咨询数据,以及人民调解案件、法律援助案件等数据共261.57万余条,从不同维度分析展示涉法突出问题纠纷类别,为普法需求分析提供大数据支撑。
二是“普法需求分析”模块。精准分析涉法大数据,实时多维度精准分析普法内容传播途径、传播效果、覆盖人群、覆盖地域,发现普法宣传薄弱环节和群体,综合得出普法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内容等,智能生成《普法需求分析报告》,指引全区普法宣传工作。如,通过当月涉法数据来源地区排名,反映普法重点人群集中地区;通过年龄段、性别、职业属性分析反映重点普法群体;通过涉法纠纷类别与法律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关联分析,对应得出重点普法部门、普法专题;通过农村、牧区不同地区涉法数据分析,对应得出关键节点重点普法清单等。综合各项分析结果,最终得出普法人物画像,实现动态化、个性化精准普法,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在哪普法、给谁普法、普什么法”的问题。
三是“普法宣传阵地”模块。聚焦农牧民、老年人等重点普法对象,融合设置“法律明白人”“北疆普法”等9个二级模块,精准投放普法宣传信息,做大做强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全区21659名“法律明白人”注册使用“法律明白人”小程序。通过小程序,可及时接收每月《普法需求分析报告》,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法宣在线”App覆盖全区各级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30万余名,提供在线学习、考试、学习情况统计、证书生成等服务,采取课时制管理方式,鼓励学练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质效,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普法成效考核”模块。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细化为各项评估指标,以及将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纳入考核模块,全网抓取指标落实情况,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考核机制,以正向赋分方式定期评议普法成效。结合普法需求分析模块数据分析和普法责任制落实评议结果,及时发布《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函》,以动态管理提升考核效能,加强普法重点事项指引、跟踪督促、结果评价,形成“谁执法谁普法”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普法工作联动合力。
“智慧普法”大数据平台充分挖掘数据潜能,科学研判普法重点,以需求指导供给,实现“群众需要什么法,就普什么法”。以指标化、数字化考评方式,对普法责任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常态化指导监督普法重点,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依托“黔微普法”提升普法实效
贵州省司法厅 李兵
贵州省司法厅积极探索新媒体普法路径,开通“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作为全省普法宣传主阵地,以“宣传+服务”的模式,将传统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打造指尖上的法律顾问。
一是发挥“黔微普法”主平台主阵地作用。围绕法治新闻事件、政策法规出台及时推送消息,紧跟实时新闻热点进行法律解读。抓住“吃了茅台冰淇淋,到底能不能开车?”热点,及时普及酒驾、醉驾以及危险驾驶罪的法律知识点,阅读量都很高。打造“黔晓法”栏目,每周定期推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系列文章。组建了“新媒体普法律师服务团”,开通免费法律咨询平台,联通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免费法律服务。在后台通过用户的使用足迹等信息形成贵州法治生态数据云图谱,获取群众法律难点、痛点,再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省主流新媒体,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闯关竞答”“宪法朗读者”“小小法治宣传员”等50余场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活动。2022年“12·4”开展的“我为宪法点赞”活动,专门开发了小程序软件,设置了朗读宪法、竞答、合影、留言等六个板块,全省120余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实名参与活动。截至目前,“黔微普法”关注用户达248万余人,长期位居全国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前十位。2022年获评中央网信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是贵州唯一获奖的公号。
二是打造优质网络普法产品。贵州省司法厅运用新媒体技术策划制作图文、海报、短视频等多种优质原创普法产品。选取律师事务所为拍摄地,以老中青三名律师发生的法律故事为主线,围绕民法典知识创作普法短剧《事情是酱紫》,得到了广泛传播。以案例加口播形式推出的《法典微剧》,在新媒体平台点击率达到500多万。结合贵州特色以说唱形式创作了180余期《民法典来了》抖音短视频,被“学习强国”、CCTV今日说法以及省内外平台大量转载,获中央网信办“创四优”优秀作品。通过网络直播形式进入纠纷调解现场、走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民法典进农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直播观看量达500万人以上,收到了较好普法效果。运用VR技术在贵州普法依法治理平台搭建了网上展厅,部署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电子地图,生动展播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观摩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村。
三是构建新媒体矩阵普法宣传格局。贵州省司法厅发挥法宣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黔微普法”主阵地的引领作用,每周制作微信影响力排行榜,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其中,涌现出了原创普法短视频“苗侗普法”、以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为切入点开设普法小剧场的“黔南公安”、走进庭审现场以案释法的“兴义法院”等一批具有地区、行业特点的优质普法新媒体账号。在“黔微普法”的引领下,全省普法新媒体平台达1300余个,进一步扩大了新媒体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影响力。
激活红色法治基因 涵养赣南法治文化
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 郭佩群
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充分利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这一红色资源,大力加强保护利用,深挖红色法治内涵,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助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保护,让“遗址”长留“遗志”。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保护是前提。为保护好红色文化资源,在司法部、江西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赣州市司法局逐步开展对旧址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综合运用史料、图片、艺术油画、电子设备等载体,生动再现了革命先辈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腐朽的旧法统,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新生政权的伟大奋斗历程,成为了解中央苏区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继承革命先辈“遗志”的重要窗口。
二是充分利用,让“流量”成为“留量”。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来旧址群参观学习的访客达200万人次。赣州市司法局充分利用这些“流量”优势,广泛开展红色法治基因传承教育,着力将旧址打造成为“三大阵地”,让法治精神永留访客心中。近年来,赣州市司法局将开展“走进司法部旧址,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点举措,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向先烈敬献一次花篮、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走一段苏区路、喝一口红井水、听一堂党史课、唱一首红军歌“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根基、锻造过硬作风。
三是传承基因,让“红样”实现“弘扬”。赣州市司法局立足“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延伸工作触角,把保护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作为重大使命责任,充分汲取中央苏区司法行政历史养分,大力弘扬苏区红色法治精神。出台《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推动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等重大红色旅游项目成功落地。充分挖掘司法人民委员部历史资源,组织编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填补这一领域的研究空白,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研究学习宣传作出积极贡献。弘扬借鉴苏区时期“轻骑队”做法,整合政法力量,组建18支红都政法轻骑队,对接联系服务17个乡镇和经济开发区,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实现了关口前移。队伍组建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780件,开展普法宣传300余场。借鉴中央苏区《红色中华》报刊和情景剧法治宣传模式,通过编唱法律歌谣戏剧、创作普法短视频、绘制普法小漫画等活动,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形象具体的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法治宣传故事化、生活化、群众化。2021年以来,赣州市组织律师编创情景剧、山歌、说唱、小品等,推出《赣南律师来说法》等一批律师说法栏目,用鲜活的案例、生动的形式阐释法律知识,受众达70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