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完成县、乡(镇)、村(居)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设,努力打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社区矫正工作县域样本。自2014年社区矫正机构设立以来,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有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零”发生,“零”犯罪。
一、从建章立制入手,构建基层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注重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行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及时废止部分与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在全省率先完成县、乡(镇)、村(居)三级社区矫正网络布局的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118个村(居)挂牌成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村(居)工作站“人熟地近、便于管理”优势。全县265名村级专职调解员作为志愿者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出台《陵水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为陵水县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二、从补齐短板破局,开拓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新路
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动态分析研判会,加强信息化核查,通过走访、报到、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利用社区矫正三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进行督导。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教育矫正、公益活动、心理辅导、联合帮扶,全面促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建立“归航”品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队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性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坚持未成年与成年人分开分类监管,矫正档案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易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道德教育,进行专业的心理健康测试、咨询、疏导,努力消除其心理障碍,重塑阳光心态。引导、督促监护人承担抚养管教义务,教育矫正其不良思想行为。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站,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设置专门的多功能教育矫正场所。
三、从模式创新开路,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县域样本
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打造社区矫正工作陵水样本、经验。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将分类管理细化为分段、分级、分类管理,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阶段、社会危害性、犯罪类型、矫正类别等综合性因素作为分类管理的依据,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类别确定教育内容和监管手段,着力解决和消除不利于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各种问题和不利因素,真正做到因人施矫、科学施矫、精准施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