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苏州市争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苏州品牌”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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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底,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9月6日,苏州市政府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增加行政复议办案经费。9月15日,苏州召开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落实了市本级复议办案用房1800平米,并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近20人至工作专班,集中办理改革过渡期间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紧抓三个聚焦,努力争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苏州品牌”。

  一是聚焦核心任务,加快复议职责整合。苏州市对标中央和省市改革目标要求,对现有行政复议职责体系进行整合重构,进一步理清职责任务、整合资源力量、调优运行模式,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等环节工作,严格行政复议执行、监督、指导等管理程序,大力构建职权法定、分工明确、关系顺畅、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重点做到统分结合、规范高效。“统”重在统资源、统规范、统标准、统平台。统一调配本级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复议力量资源,在大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建立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标准体系,搭建苏州市行政复议协同办案平台,对接上级行政复议办案系统,整合各地各部门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授权应用。“分”?是指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分担复议办案压力,在规范执法上预防争议、在复议调解中积极作为、在办案答复上全力配合。

  三是聚焦基础保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强行政复议机构,科学评估案件类型、任务体量、人员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力量搭配,确保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配足配强行政复议专门力量,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市本级配置不少于20个机关公益性岗位,各县级市不少于10个机关公益性岗位,各区不少于5个机关公益性岗位,确保“人案相适、人岗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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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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