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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大举措助推人民监督员监督全覆盖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3-1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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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浙江省司法厅按照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促进司法公正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方案》为抓手,从影响司法公正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手,会同省检察院有序推进司法公正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大幅提升浙江省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精度、效率和成效,为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保驾护航。2021年,浙江省共选派1756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的831起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实现了对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案活动监督的全覆盖。

  一、强化业务学习,抓细能力提升关

  一是开展定期式专项培训。通过提高培训针对性,落实初任培训及年度专项培训计划。2021年7月,浙江省举办省级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邀请省检察院检察官,就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认罪认罚实务研究、控申检察与公民参与等内容进行授课。同时,举办人民监督员就职宣誓仪式,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认同感。浙江省各地则通过组织开展市级人民监督员年度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定制式法律素养培育。利用座谈会、工作群等载体,及时推送转发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等,组织学习人民监督员履职必备的法律法规以及刑事办案环节、标准和流程。依托省律协、法学会和检察官学院等专业机构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辅导。杭州市检察院还设立了“人民监督员之家”、开放法律书吧,为人民监督员学习、交流和讨论提供了平台。三是开展创新式实务技能训练。在监督实务中,浙江省司法厅协同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以相互交流、讨论案情、观摩庭审等形式加深对案件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打好人民监督员“内功”基础,做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督到要害。

  二、审慎监督履职,抓实履职质效关

  一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化全流程监管。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开发推广人民监督员履职信息化应用软件,打通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数据壁垒,对人民监督工作实施“全流程、闭环式、信息化”管控,覆盖发起监督邀请、随机抽选指派、确认参与活动到案件信息推送、监督履职反馈和反馈异议处理等各环节,以数字赋能,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质效提升。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做深做细规范化管理。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制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对各地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方式、范围、程序和履职保障等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推动该办法落实见效。三是回应社会热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浙江省司法厅会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助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2021年共选派人民监督员183名,以实地走访、案件评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参与监督公益诉讼案件151件。

  三、拓宽履职渠道,抓好社会效应关

  一是打造履职典范,展示监督工作成效。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检察院开展全省人民监督员优秀监督案(事)例公开评选活动,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司检合议等程序,评选发布全省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监督效果明显且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人民监督员十大优秀案(事)例”,全方位、多角度讲述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方式、新案例、新声音,有效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拓展监督外延,赋予监督工作新内涵。浙江省立足人民监督员岗位优势和专业优势,拓展人民监督员履职渠道,推动全省各地将人民监督员纳入法治监督员队伍,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2021年,浙江省共有487名人民监督员受聘担任法治监督员,占比44.6%,参与法治监督活动153场。三是畅通民情民意,助推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浙江省积极选派人民监督员作为民情民意代表,参与对各级检察机关的监督评议活动,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去年共选派286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监督评议249次。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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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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