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江西省司法厅坚持不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秉承“立制立标并举,有形有效并重”理念,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着力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力量配备,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公务员招录、机关干部下沉、“校所合作”等多种形式补充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司法所力量。2022年一次性招录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司法所工作。扎实推进司法协理员配备工作,共转任、招录司法协理员3479人,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前增加3210人。编印《江西省司法所工作手册》《江西省人民调解案例选编》等,指导推动司法所全面准确高效履行工作职能,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逐步将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9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200余人。省级层面每两个月举办一期“金牌调解大讲堂·法治课堂”视频讲座,培训内容涵盖司法所各项业务,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并通过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骨干培训、县级常规培训的培训体系,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多样化,司法所年度培训达5500人以上。
二、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础。加强“一乡一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全省现有乡镇司法所1392个、街道司法所179个,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所全覆盖。全省副科级建制司法所1433个,占比90%。全省配备政法专项编制的司法所1360个,占比85%。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基础保障累计投入经费总额为1.46亿元,所均9万余元。各地通过闲置场所置换、项目整合、乡镇自筹、机关联建和清理挤占挪用等方式,增加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拥有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达1197个,占总数的75.1%,司法所外观标识达到规范统一。全省司法所配备执法记录仪1103台,定位管理装备1365个,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聚焦法治为民,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以来,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68.3万余件,直接参与调处纠纷42.3万余件。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6.4万余场次,受教育面达2225万余人。积极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2022年以来,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85万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4万余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4万余件。深化“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全省司法所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21个地方立法联系点及168个行政复议代办点,2022年以来,为基层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69万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初审3.3万余件。全省司法所建成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平台,让400多万乡村百姓体验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2024年群众满意度达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