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一是加强场所医疗机构建设,争取卫健部门指导支持,将场所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全省医疗体系规划,增设“精神科”“药物依赖”诊疗资质;按照“分类达标、一所一策”原则,加强与卫健部门技术对接,确保场所医疗机构取得“戒毒治疗”执业资质。完善医疗戒治制度规范,对照《戒毒治疗管理办法》梳理诊疗规程,建成临床科室医疗工作制度,实现岗位责任清单化、履职流程化、考核标准化;健全传染病“健康筛查—风险评估—分类干预”全流程管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传染病早期预警和快速响应能力。
二是优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精神科、传染病等紧缺专业人才引育力度,构建“骨干引领、梯队合理”的人才发展格局;依托社会医院资源开展全员培训进修,定期举办医疗技术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卫生医疗队伍专业素养。深化医务人员多点执业,遵循省级医师多点执业规定,建立系统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动优质资源向场所一线下沉;明确医师、派出与接收机构三方权责,建立“准入—考核—奖惩”监管体系,确保执业规范有序、医疗质量可控。
三是强化医疗戒治技术转化应用,联合高校、医院组建戒毒医疗专科联盟,开展毒品成瘾机制等重点领域研究,建立新型物质滥用监测机制,逐步完善不同种类毒品的分类戒治体系;充分挖掘中医药资源优势,构建以“中医按摩康复、中药治疗康复、中医特色理疗康复”为主的中医药戒毒方案,推动科研成果高效转化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