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剑宇:做一个温暖正义的法援人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新闻通讯社广播台FM1952栏目 发布时间:2023-04-2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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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剑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案件代理部部长,近二年来,服务二十余名当事人,并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曾多次参与远程支教、无偿献血、社区普法活动。曾获“从法杯”全国大学生“法治中国”调研大赛一等奖、“致公奖学金”、校级“优秀志愿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初心之下,逆流而上。我加入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也快有两年的时光,在过去五百多个日日夜夜里,我与其他志愿者一起办理了几十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案件代理等。虽然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形形色色的生活琐事,诸如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医疗事故侵权纠纷、农民工讨薪未果、消费者维权失败等,但我们要充当的角色却是丰富多变的,有时候是心理辅导师,倾听当事人的苦恼和不满;有时候是法律扫盲者,给予对方客观中肯的法律意见;还有时候是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是有成果的、我们的法律援助实践是有意义的,可以真实地帮助到每一个当事人,是真正地在解决实际问题。

  法律援助需要我们的满腔热情和赤诚之心,这是法律援助工作的起点,同时也需要我们具备责任意识,这是构筑志愿者和当事人信任桥梁的秘诀,更是保证法律援助顺利成功的基石。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的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有颤颤巍巍的老人、有近乎绝望的残疾人士、有欲哭无泪的受骗者……他们在维权过程中,自身的经济收入、个人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他们遇到的案件有些在其他人眼中可能看似很小,但对于他们自身而言却是弥足重要的。在面对这些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时,我们需要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出具的每一个法律意见、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应当尽心尽力、有始有终,即使案件标的额很小、案情很简单,我们也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下心境。要把晦涩的法律条文转换成生动的生活语言,真正让当事人理解和接受,“以心换心”,化解这些弱势群体面对的纠纷矛盾。此外,不轻易承诺当事人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不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我们都是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利用课余时间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在代理经验和实践能力方面与专业的诉讼律师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是客观事实,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承认。因而我们不能承诺当事人结果如何,只能承诺会尽力,要使其对我们保持合理预期,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和志愿者自身的保护。

  通过多次援助经历的积淀,我逐步认识到与当事人沟通应当掌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沟通技巧,既要谦逊有礼,又要不卑不亢,展现出我们的专业自信和专业素养。之前遇到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已是年过花甲、两鬓斑白,对方欠了她6万元,欠钱不长时间后对方电话就打不通了,也不知道对方的家庭住址,所以相当于和欠款者处于失联状态。当事人当时找到我的时候,情绪异常激动,因为这笔欠款的数额巨大,对于当事人来说几乎是其全部积蓄,当事人在诉说情况的时候甚至还多次哽咽。所以,开始时我没有和当事人一起就案情展开讨论,而是先耐心听当事人倾诉委屈,并为其疏解苦恼,给予安慰,待其情绪稳定下来,再与其仔细交流案件具体情况,这样也能更好地还原案件经过。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虽然需要对当事人抱以同情和怜悯,但也不能被当事人的情绪影响和左右,仍然需要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去审视整个案件经过,准确找出其中的矛盾点和争议点,为其解决问题,就是对其最大的帮助和同情,而无需与当事人同悲同喜。此外,当事人在介绍具体案情时,因为没有接受过法律专业训练,往往会夹杂个人主观判断,甚至可能游离出案件本身,此时我们需要积极引导当事人,把其拉回到讨论的主线上,否则会严重影响办案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储备,也需要在不断实践中训练自己的案件事实拆解能力和法律检索能力。当事人在诉说完案件情况后,我第一步做的事情就是抽丝剥茧,提炼出案件的基本事实,再对具体案由进行归类,分析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抑或是更加复杂的案件。很多寻求法律援助的案件都是日常生活化的矛盾纠纷,就像我前面提到的民间借贷纠纷,就属于简单案件,通过梳理民法的基本规定就可以大致解决。但是有些案件案情可能相对复杂,并不是直接运用民法等基础法律的规范就能有效判断的,甚至很多是我们在本科及硕士阶段都没有接触过的法律细分问题。比如我之前还遇到过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保险合同赔付纠纷、房改房置换归属纠纷等比较专业的问题,此时就需要去查阅相关细分领域的法律法规,实现大前提和小前提的精准匹配。甚至像“小产权房”这种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明确界定的案件,更需要我去查阅并学习之前类案的裁判文书,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整个援助过程既是对当事人遇到困难的解决,也是强化自身法律实践能力、精进自我的重要途径。

  真正的知识,要从书本走向现实;真正的法律,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与法律援助相伴的日子,我的生活是充实的,十分庆幸自己走上了一条充满挑战而又适合自己的道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意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尽我所能帮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让他们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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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