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她力量”维护“她权益”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5-03-14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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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三月,致敬芳华。2025年3月8日是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这个充满意义的节日里,我们将目光聚焦在这样一群默默付出的女性身上——奋战在公共法律服务一线的巾帼力量。

  她们是法治理念的传播者、她们是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她们用坚定的行动诠释着法律援助的责任和担当。

  她们用温柔的力量传递着公共法律服务的温暖和阳光。

  她们为妇女权益保障事业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她们的工作感悟吧!

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线律师刘会玲

  八年前,经过严格遴选和专项培训,我成为了一名“12348”接线律师。三尺工位见证了我从初执话筒的青涩走向成熟,也见证了热线的成长壮大。这条热线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全年接听量已突破47万通,累计服务已超过200万人次。作为接线律师,我通过耐心的倾听和暖心的开导,将法律转化成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将法治理念根植百姓心中。一通通电话解答了电波那头的疑虑、解开了纷繁复杂的纷争、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难题,我也在肯定和信任中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

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岚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经二十余载,我始终将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加强与区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访来电妇女提供贴心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全身心地投入这项光荣事业,为妇女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天津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朱树荣

  法律援助是我职业生涯中最温暖、最坚定的选择。作为评估律师,我深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份案卷、每一个证据,都可能成为改写他人命运的关键,每一次全力以赴,都是在为受援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曙光。这是一场不求回报的付出,受援人眼中闪烁的感激与希望,就是最珍贵的勋章。身为女律师,我为自己能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光发热而深感骄傲。未来,我也将继续在这条路上坚定前行,以法律为笔,书写更多法治为民的篇章。

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 市妇联巾帼志愿者法律服务团成员付佳

  多年来,我坚持每周在市妇联接待来访妇女儿童,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送去法治温暖的同时,注重心理疏导,为她们打开“心结”,纾解情绪。作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除了认真代理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我还常常走进学校、社区、乡村、电台,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理性维权。我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贡献巾帼智慧和法治力量。

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欧阳莉娜

  2024年,我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于我而言,是肯定,更是鞭策。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经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受援人沉甸甸的信任与满心的期待,法律援助工作绝非是法律条文的机械运用,更多的是人文关怀的温暖传递。未来,我将与众多法律援助工作者并肩同行,坚守初心、精进业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用法治力量为她们驱散阴霾,让公平正义洒满每个角落!

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村(居)法律顾问郭建红

  蓟州区涉农镇、村数量多、分布广,蓟州区司法局优化完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模式,将服务窗口前移,在部分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我在服务村(居)的过程中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代办法律援助申请,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零距离”贴心服务。今后,我愿继续在公共法律服务之路上温暖前行,始终坚持心中有爱、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成为照亮法治社会的那道光。

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王宏玲

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杨柳

  这是一次法治的接力守护,这是一份关爱的绵延传递。2024年,我受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与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杨柳律师先后为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援助,最终该案经法官和援助律师的多次调解得以圆满解决,并获评“2024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区妇联也及时介入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杨柳律师还多次联系居委会,咨询受援人及其子女可享受的社会救助政策,合力帮助他们彻底走出困境,重燃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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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