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日,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立足服务改革和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94件,其中刑事11440件,民事(行政)954件,接待来电来访55106人次,其中来电34180人次,来访20926人次。
组织体系立体化 建设援助服务圈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站点体系。建立“1+30+544”三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巩固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阵地作用,依托重点部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目前,在公检法、工团妇残、人社、民政、驻义部队、各镇街等建立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544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构建了以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工作站为补充,以工作联络点为基础的点面结合、纵横交叉的立体化、多层面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改革创新多元化 开拓进取求发展
全力开展刑事、行政法律援助领域改革工作,强力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全覆盖等改革任务落地落实。2022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起诉阶段案件3800余件,受理法律帮助案件2600余件。探索开展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群团组织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会商督办、联动响应、动态清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成立“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共同体”,实现群团法律援助从“单体作战”到“协同作战”的转变,共组织开展群团组织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73件。
便民服务常态化 服务群众有深度
大力推行“接待、咨询、受理、审批、回访”一站式、零距离、零等待服务,落实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实行倾斜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推行“市域内通办”服务,打破地域限制,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就近跑一次”。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近三年法律援助审批满意度均为100%。
案件管理规范化 把牢援助质量关
建立健全日常评估与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第三方机构对电子案卷进行结案审核和案卷评查,逐步形成“日抽查、月分析、季评查”的长效机制。近三年共评查案件1622个,优良率90%,合格率99%。强化案件听庭回访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每月抽取10个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听庭评议,定期开展受援人满意度回访工作,了解承办人员案件办理情况。近三年共开展听庭380次,案件承办满意度95%以上。
公益援助品牌化 扩大社会影响面
坚持以重点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法律援助与你同行”“法律援助在身边”“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近三年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进养老院、进劳务市场、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各类活动120余场次,现场解答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资料40000余份。每年岁末年初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与义乌市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联合建立健全“纠纷隐患信息互通、案件处理互补、欠薪逃匿处置互联”工作机制,为根治欠薪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近三年讨薪专项活动中,共有1232名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其中群体性案件67件,挽回经济损失226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