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新格局

来源:汕头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0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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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广东省汕头市4家单位、6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其中,汕头市法律援助处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为广东省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的五个试点地市之一,汕头市法援处主动创新突破、求实惠民,在省内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推动法援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着力打造汕头法援一体化便民服务新格局,以法援之力助推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过去5年来,汕头市法援处组织全市法援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14万件,提供法律咨询3.5万多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500万元。仅2023年,全市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26件,与2022年相比增长17.8%,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700万元。

推动应援尽援 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汕头市法援处负责人张庆江介绍,在将全市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基本对象范围的基础上,汕头市法援处加大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力度,同时优化受理审批程序,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方式定分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据悉,近年来汕头市法援处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工地,针对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量大、事急等特点,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提供精准化服务。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并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对劳动争议案件咨询、代理、调解、仲裁、诉讼无缝对接。2019年以来,汕头各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568件,为农民工追回薪酬超过3400万元。

“汕潮揭区域通办” 让群众无须来回奔波

  法律援助案件具有地域管辖的特点,针对长期以来群众无法跨区域、跨层级申请法律援助这一难点堵点,汕头市法援处先行先试,于2022年在省内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试点,创新性地以签订一体化服务协议方式打破法援案件受理审批属地、分层级管辖限制,推进法律援助市域受理审批一体化服务。各法援机构通过相互委托受理、审查、指派,实现在汕头市域内不区分案件管辖,群众在任一法援机构均可实现无差别、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真正实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该试点工作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汕头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大创新项目。

  在2022年实现法律援助全市通办的基础上,汕头市法援处于2023年联合潮州市和揭阳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同开展法律援助申请汕潮揭区域通办试点,让3市范围内的群众可以就近向区域内任一法援机构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汕潮揭区域通办实现法律援助跨地区、跨层级协同,构筑起汕潮揭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格局,法援惠民跑出“加速度”。

设立工作站联络点 打造“半小时”法援服务圈

  汕头市律师资源分布并不平衡,为解决由此产生的案件指派难等问题,汕头市法援处组建全市共享法律援助律师库,各法援机构均可在库内指派律师承办案件,实现市域内服务资源的统筹运用。同时创新实行法援律师“线上抢单”工作模式,律师根据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和工作时间自主申领法援案件,实现了从“要我援”到“我要援”的理念转变,极大地调动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2022年以来,汕头已办结的近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00%由执业律师承办,其中由社会律师承办的案件占97%以上,案件质量评估合格率100%。

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

  2023年9月,汕头市法援处出台《汕头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引》,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辖区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汕头市法援处组织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纵向依托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全市69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横向联合两级公检法机关、工会、妇联、残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一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群众在村(社区)家门口就能获取法律援助各项服务。”张庆江表示,市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士遇到法律难题时优先选择法律援助寻求帮助、解决问题。汕头市法援处还组建法援志愿服务队,组织律师下沉到乡村、企业、工地、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申请指引等援助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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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