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洒法援路上 情暖快递小哥

来源:亳州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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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你们充电话费你们不让,请你们吃饭你们不去,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这是俺全家的一点心意。”“真的不必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有我们的联系方式,以后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需求尽管讲。”受援人王刚与律师王洪涛的对话彰显了法律援助温情暖暖。

  时间的指针拨回2019年4月29日的安徽涡阳县,王刚驾驶快递电动三轮车沿淮中大道由东向西派件过程中,撞上道路北侧的护栏后受伤。事故发生后,王刚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眼球破裂及面部受伤。王刚与涡阳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就工伤赔偿一事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某商贸有限公司也不愿为王刚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后来,王刚想起在菜市场派件时司法局志愿者发放的《涡阳县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我认真研究了法律援助的条件,我感觉看到了光明,看到了希望。”王刚向记者说道。

  2020年3月5日,王刚来到涡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安徽彭线旗律师事务所王洪涛、张国威律师为王刚提供法律援助。在与王刚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后,鉴于王刚与涡某商贸有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洪涛、张国威律师当即决定先向涡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确认王刚与某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王洪涛、张国威律师与仲裁委、某商贸有限公司三方多次沟通,某商贸有限公司仍然拒不认可其与王刚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不愿配合王刚申请工伤及后续赔偿事宜。经涡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于2020年6月作出裁决,认定王刚与某商贸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此后,王刚多次找到某商贸有限公司要求配合办理工伤认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事宜,公司负责人百般推脱,拒不出面配合。王刚只好再次找到两位律师寻求帮助。在王洪涛、张国威律师的多番沟通、不懈努力之下,最终于2020年10月30日经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刚受伤属于工伤。2020年12月28日,经亳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王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七级。

  在案件进入到工伤赔偿程序时,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彻底失踪。涡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向其送达开庭传票,某商贸有限公司均拒收,致使无法送达。为使程序顺利进行,更好地维护王刚的合法权益,张国威律师与仲裁员、王刚等人一起来到某商贸有限公司,才发现店面早已转让,人去楼空。而后经两位律师多番打听,才与公司负责人的家属取得联系,得以将开庭传票顺利送达。

  本案从认定劳动关系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赔偿历时一年多,终于在2021年4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30.5万元的赔偿金额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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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